出口 | 中國出口商為什么選擇FOB多過CIF?
發布時間:2018-08-03出口 | 中國出口商為什么選擇FOB多過C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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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出口商現在越來越多的開始抱怨,為什么自己的CIF貨做著做著就變成了FOB,或是DDU,DDP或是EX-WORK條款了?為此,特向一位資深貨代朋友請教。
先說說中國的現狀,有大量貿易公司或貨代公司的物流部門負責人可以選擇物流供應商的權利,所以他們中的很多人會利用自己的權利向物流公司索要回扣,這在業內已經司空見慣。
即使好多發貨人不要回扣,貨代公司也會主動要求給予相應負責人回扣。這不止在物流行業,在中國的整個商界,過去和現在,甚至未來,都是一個人盡皆知的潛規則。這樣的暗箱操作從而導致物流成本的增加。
還有一些貨代公司為了攬到貨,用低于市場價的海運費攬貨,在始發港形成了惡意競爭。從始發港的海運費以及雜費價格來看,幾乎沒有利潤可言。
跑一趟貨不賺錢那是不可能做的,那么貨代的利潤到底從哪里出呢?
目的港,貨代公司只能在目的港進行高收,加收回來的費用,用來抵消付出去的各種回扣以及低價攬貨的成本。
貨物到了目的港以后,收貨人對費用很驚奇,但是CIF條件下,他們對運費沒有話語權,不交款就不放貨。沒有辦法,只能自認倒霉。
但是此時,買家心里一定暗暗下了決心,以后打死也不用CIF條款,因為用了CIF條款以后,收貨人對貨物運費沒有話語權,他們要牢牢控制在自己手里才能保證不被加收。
這也就是為什么現在國外的買家做著做著就把貨運條款給改成對自己有利的,或是自己可以控制的條款了,比如工廠出貨條款,FOB條款,DDU條款,或是DDP條款,但是CIF條款,NO!
發貨人可能會覺得,FOB,EX-WORK,DDU,DDP條款也一樣啊,反正都是買我的貨,我沒什么損失。
你又錯了!
FOB,收貨人控制運費,指定貨代公司,他們會指定他們自己的國家的代公司作為代理,然后讓他們的貨代去聯系他們在中國的合作貨代公司。
這時,中國的貨代公司負責訂艙,就沒什么利潤了,所以就會加收中國發貨人的指定貨操作費,這就是為什么好多發貨人天天抱怨說FOB又被代理加收了,價格不合理等等。但是你有沒有想過,當初你做CIF條款的時候,管過目的港的死活沒有?有沒有收過回扣?有沒有惡意壓榨貨運代理的運費?
變了就改不過來了!
EX-WORK,工廠出貨條款,老外自己派人去你們工廠提貨,對貨物有絕對話語權。建議發貨人多多嘗試這個條款,很輕松。但是老外不是很喜歡這個條款,因為這樣的話他們成本會增加,因為他們不了解中國的狀況,不熟悉中國的貨運環境。他們需要先找他們本國的貨代,然后本國的貨代再找中國的貨代,被層層加了利潤。所以大部分買家不會喜歡工廠出貨條款。
DDU,DDP,跟工廠出貨條款相反,發貨人需要找中國的貨代去聯系國外的貨代,最少需要被中國貨代加一次利潤,船公司加一次利潤,目的港貨代公司還要加一次利潤,這樣的話要比原來的CIF條款最少多了15%以上的成本。 而且耗時耗力。
以上種種原因,導致現在很多買家做FOB,讓中國貨代沒錢賺,也讓中國賣家失去了對貨物的控制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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