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起,青島港集團將減免十一項港口費收 ?
發布時間:2018-08-14
為打造一流的口岸營商環境,推動青島港加快建設世界一流的海洋港口,青島港集團為更好的服務區域經濟發展,針對外貿進出口企業制定了“全程物流陽光價格”清單,將于9月9日實施。
通過查閱了青島港集團口岸“一站式陽光價格”清單發現,關于口岸常規服務部分,明確標示出進出口集裝箱常規收費清單及價格。
對于口岸其他服務部分,進口集裝箱的五個項目:集裝箱稱重、偏載檢測、火車加固、海關碼頭現場查驗、庫場使用費實行了免收政策。集裝箱鐵路作業實行減收政策。
出口集裝箱四個項目:集裝箱稱重、偏載檢測、火車加固、海關碼頭現場查驗作業實行免收政策。集裝箱鐵路作業實行減收政策。
以下為青島港集團口岸“一站式陽光價格”清單明細,點擊可查看大圖:
4月1日,為力促天津港口岸形成規范有序、公平競爭、健康高效的一流營商環境,天津港集團率先推行“一站式陽光價格”清單。
根據公開信息顯示,自4月1日至7月15日,天津港累計承接“陽光價格”貨物24.1萬標準箱,減免各類費用9000余萬元,受益箱量占口岸外貿重箱的比例從4月的不足1%提升至6月的30%左右。
南方的廈門港正積極打造“大陸沿海收費最低的港口”。7月,廈門港口管理局表示,2018年廈門港口岸繼續執行政府性項目收費降費標準,暫緩開征船舶錨地停泊費,減免集裝箱口岸查驗費、貨物港務費、港口設施保安費和引航費等政府性收費項目。上半年,以上項目合計節約企業成本6815.306萬元,預計全年可減免1億元以上。
8月6日,廈門市人民政府發布了關于降低廈門港部分港口收費標準的通知,進一步降低廈門港部分港口收費標準。其中包含貨物港務費和港口設施安保費。
其中,對集裝箱貨物港務費再降低50%征收,即集裝箱貨物港務費按《港口收費計費辦法》規定標準的22.5計收。對集裝箱港口設施保安費再降低50%征收,即集裝箱港口設施保安費按《港口收費計費辦法》規定標準的40%計收。據悉,此次降費措施自2018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
(本文綜合港口圈由海運網整理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