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貨 | “加工貿易貨物核銷”的8個常見問題
發布時間:2019-04-03
核銷,是指加工貿易經營企業加工復出口或者辦理內銷等海關手續后,憑規定單證向海關報核,海關按照規定進行核查以后辦理解除監管手續的行為。小編搜集整理了企業在報核過程中經常問到的8個問題,一起來了解一下。
1加工貿易貨物核銷的期限是怎么規定的?
經營企業應當自加工貿易手冊項下最后一批成品出口或者加工貿易手冊到期之日起30日內向海關報核。
注意:經營企業對外簽訂的合同提前終止的,應當自合同終止之日起30日內向海關報核。
2企業向海關報核時需提供哪些情況信息?
經營企業報核時應當向海關如實申報進口料件、出口成品、邊角料、剩余料件、殘次品、副產品以及單耗等情況,并且按照規定提交相關單證。
經營企業按照上述規定向海關報核,單證齊全、有效的,海關受理報核。
3海關會在多長時間內核銷加貿手冊?核銷后會簽發憑證嗎?
海關應當自受理報核之日起30日內予以核銷。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直屬海關關長或者其授權的隸屬海關關長批準可以延長30日。
對經核銷結案的加工貿易手冊,海關向經營企業簽發《核銷結案通知書》。
4加工貿易產生的殘次邊角料也需要向海關報核嗎?
經營企業在生產過程中產生的邊角料、剩余料件、殘次品、副產品和受災保稅貨物,按照海關對加工貿易邊角料、剩余料件、殘次品、副產品和受災保稅貨物的管理規定辦理,海關憑有關單證核銷。
5進口料件已經退運出境的企業憑什么向海關報核?
經營企業因故將加工貿易進口料件退運出境的,海關憑有關退運單證核銷。
6加工貿易經營企業因故無法經營的情況下需要核銷手冊嗎?
加工貿易企業出現分立、合并、破產、解散或者其他停止正常生產經營活動情形的,應當及時向海關報告,并且辦結海關手續。
注意:加工貿易貨物被人民法院或者有關行政執法部門封存的,加工貿易企業應當自加工貿易貨物被封存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海關報告。
7加工貿易制成品內銷的怎么核銷手冊?
加工貿易保稅進口料件或者成品因故轉為內銷的,海關憑主管部門準予內銷的有效批準文件,對保稅進口料件依法征收稅款并且加征緩稅利息,另有規定的除外。
注意:進口料件屬于國家對進口有限制性規定的,經營企業還應當向海關提交進口許可證件。
8企業的加工貿易貨物核銷資料要保存多長時間?
加工貿易貨物的手冊設立和核銷單證自加工貿易手冊核銷結案之日起留存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