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決定對原產于美國和歐盟的進口相關高溫承壓用合金鋼無縫鋼管所適用的反傾銷措施進行期終復審調查
發布時間:2019-05-13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于2019年5月9日發布本年度第20號公告,決定對原產于美國和歐盟的進口相關高溫承壓用合金鋼無縫鋼管所適用的反傾銷措施進行期終復審調查。目前美國適用的反傾銷稅率為14.1%,歐盟適用的反傾銷稅率為13.0-13.2%。
2019年3月6日,中國相關高溫承壓用合金鋼無縫鋼管產業申請對原產于美國和歐盟的進口相關高溫承壓用合金鋼無縫鋼管所適用的反傾銷措施進行期終復審調查,并繼續維持該反傾銷措施。商務部審查后認為該申請符合立案條件,決定立案調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的規定,經復審確定終止征收反傾銷稅有可能導致傾銷和損害繼續或者再度發生的,反傾銷稅的征收期限可以適當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