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獲批新增天津港、盤錦港等9個糧食進口口岸
發布時間:2019-05-16?
日前,海關總署發布2019年第81號《關于公布進境糧食指定監管場地名單的公告》,公布了符合設置要求的進境糧食指定監管場地名單。根據這份名單,天津港、盤錦港等9個口岸獲批進境糧食指定監管場地,意味著這些進境糧食指定監管場地正式通過驗收,具備進口糧食的條件和資質。
進境糧食指定監管場地原稱進境糧食指定口岸,是國家為了防范和降低進境糧食傳帶外來有害生物和潛在風險,對進境糧食實行指定口岸制度。據微港口(微信ID:weigangkou)了解,即不取得進境糧食指定口岸資質,不能從境外進口糧食,2018年原國家質檢總局出入境檢驗檢疫職能并入海關總署后,海關總署將進境糧食指定口岸更名為進境糧食指定監管場地。
天津港等9個口岸獲批進境糧食指定監管場地,標志著這些口岸正式獲批成為進境糧食指定口岸。
由于今后準許進口小麥、高粱、玉米等糧食,相關口岸業務范疇得到拓展,完善了口岸功能;獲批成為進境糧食指定口岸,可直接從外進口糧食,減少物流環節和轉運損耗,有利于降低物流成本,為本地及周邊地區企業提供便捷的物流服務,并促進本地保稅物流業務的開展;另外,直接開展進口糧油業務,可有效控制外來生物風險,也將改變傳統的貿易發展格局,進一步保障糧食安全,進一步夯實了對外開放承載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