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海關:報關行可以代打印版式電子稅單;清理證明事項,取消近八成
發布時間:2019-06-26
6月25日,中國電子口岸發布系統更新通知,將對稅費支付系統進行更新,增加收發貨人法人卡可授權申報單位打印版式文件功能,這就意味著,系統更新后,報關行也可以代理打印電子稅單了!!
系統更新通知
重要通知:
接全國海關信息中心通知,6月25日18:30將對稅費支付系統進行更新,增加收發貨人法人卡可授權申報單位打印版式文件功能,更新時間30分鐘,更新期間稅費支付系統將暫停服務。
請系統用戶提前安排好相關工作,特此通知。
中國電子口岸數據中心青島分中心
2019年6月25日
實操猜想
進出口收發貨人使用法人卡登錄單一窗口稅費支付——簽約管理——業務權限授權,為申報單位(報關行)進行授權。
報關行在獲得收發貨人法人卡授權之后,就可以用操作員卡登陸單一窗口進行代理打印稅單了:
以上僅為猜測授權入口,具體以更新后頁面顯示為準,屆時在本文底部留言跟進。
海關總署清理證明事項 取消近八成
海關總署下大力氣清理證明事項,決定取消現有116項證明材料中的92項。
為進一步優化公共服務和營商環境,削減制度性交易成本,對于沒有法律法規設定依據的、非海關監管所必需的、可以通過聯網核查或告知承諾等方式替代的以及海關可以自主驗核或自行獲取的,海關一律不再要求企業和群眾現場交驗有關證明材料。
對于目前保留的24項證明材料,發證部門有統一數據庫的,海關總署將主動與其進行溝通對接,力爭通過聯網核查方式或者“點對點”行政協助方式替代當事人現場交驗,進一步簡化作業手續。
此外,為鞏固證明事項清理成效,構建“減證便民”長效機制,海關總署將適時公布取消的證明事項清單。同時將上述清理原則作為今后新設證明事項的評價標尺,凡屬于上述情形的,在制定規章和規范性文件中一律不得要求企業和群眾現場交驗,防止證明事項邊減邊增、明減暗增。
下一步,海關總署將繼續致力于精簡不必要的證明和手續,推動通關流程去繁就簡和口岸營商環境持續優化,鞏固、提升廣大企業和人民群眾的獲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