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知識】原木進口查驗那些事兒
發布時間:2019-07-24
原木是重要的資源性產品,我國是木材進口大國,也是世界上木材生產和消費大國。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對木材產品的需求迅速增加。由于原木原產地國家眾多、進口原木樹種多樣,其攜帶有害生物的種類繁雜多樣,導致疫情形勢嚴峻,對我國森林資源和生態環境安全構成了巨大威脅。
本期,小編將詳細介紹進口原木查驗的相關知識,帶領大家了解進口原木查驗的知識的那些事兒。
一
查驗基本流程
根據海關總署對進口原木的查驗要求,總共對原木查驗包含18項內容,包含檢查病媒有害生物、檢查車體箱體、檢查標簽標識、核對規格型號、檢查夾藏夾雜等。其中重點關注的是檢查病媒有害生物。如圖:
檢疫項目:
(一)樹皮;
(二)土壤等禁止進境的物品;
(三)各類為害狀,如空洞、蛀孔、蟲糞、蟲道、蟻跡道、藍變、腐朽、流汁、病斑、病癥等;
(四)各種不同生活狀態下的有害生物,如活蟲、繭蛹、蟲癭、菌絲、子實體以及可以隨木材攜帶傳播為害的其他的生物有機體;
(五)蛇、鼠等其他動物;
(六)進出境鋸材、人造板如有木質包裝或襯墊料,須連同一起檢疫。
檢疫結果:
檢疫合格:放行。
檢疫不合格:
可處理的:在檢驗檢疫部門監督下,在木材查驗場地進行熏蒸處理
(一)集裝箱發現鼠、蛇等動物的;
(二)攜帶土壤的;
(三)對聲明不帶樹皮,經檢疫發現已作去皮處理但帶皮量超過規定標準的;
(四)未去皮原木發現活體有害生物的;
(五)去皮原木和鋸材發現活體檢疫性有害生物或雙邊檢疫協定中規定的有害生物的;
不可處理:通知貨主或者其代理人作退運或者銷毀處理
(一)無法提供有效的輸出國家和地區官方檢驗檢疫機構出具的植物檢疫證書、產地證書,植物檢疫證書為虛假證書或變造證書的;
(二)聲明不帶樹皮,經檢疫發現未做去皮處理的;
(三)發現攜帶土壤、檢疫性有害生物以及其他禁止進境物且無有效檢疫處理方法的。
二
檢疫處理
進境原木在入境檢驗檢疫時若截獲檢疫性有害生物,政府及政府主管部門間雙邊植物檢疫協定、協議、備忘錄和議定書中訂明的有害生物,其它有檢疫意義有害生物,應將整批原木進行檢疫除害處理。寧波口岸對進境原木采用溴甲烷熏蒸處理。
三
林木有害生物監測
海關檢驗檢疫部門應對進境木材的裝卸、運輸、檢疫堆場、木材檢疫除害處理區及其周邊進行疫情監測,發現疫情立即采取防疫措施。圖為關員對疫情進行監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