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金邦國際物流進口蔓越莓代理
發布時間:2019-08-30青島金邦國際物流進口蔓越莓代理
水果是病蟲害發生種類比較多的植物產品,不同國家水果上發生的病蟲害情況差異較大,因而進口水果是傳帶外來有害生物的高風險物品。不同國家間的水果流通,使得一些水果上的病蟲害在世界范圍內傳播的例子很多,比如地中海實蠅、蘋果蠹蛾等。為了防止地中海實蠅等有害生物傳入,保護我國的水果生產,我國對國外水果的進口實行了嚴格的控制,從上世紀80年代起,我國禁止所有有地中海實蠅發生的國家或地區的水果進口。近年來,由于地中海實蠅發生情況的變化和有關國家對疫情的控制,我國開始允許某些國家或地區的某些品種水果在符合我國檢疫要求的條件下,從限定的口岸進口。目前水果進口主要口岸有:廣州、上海、大連、北京、天津、海口、南京、深圳、寧波、青島、廈門、秦皇島、烏魯木齊、紅其拉甫等,東南亞產水果:廣西,云南進口為主
(一)、進口水果注意事項
1、水果應來自指定的產地、果園和包裝廠。
2、水果包裝箱上應標注或有標識注明水果名稱、產地、包裝廠名稱或代碼。
3、水果品種應與許可證許可的內容相符,數量不得超過許可的數量,不得夾帶未經審批的水果種類。
4、水果應不帶土壤、枝、葉以及中國關注的病、蟲、雜草等危險性有害生物。
5、水果中的農藥殘留、重金屬等有毒有害物質的含量應符合中國國家標準。
6、辦理輸出國/地區官方植物檢疫證書。注意:用集裝箱裝運的,應在證書上體現集裝箱號;證書上的收貨人和已辦理的《進境動植物檢疫許可證》上的收貨人和簽訂貿易合同者應三者一致;如果雙邊協議有要求在證書上體現特殊聲明的,應聲明。
7、雙邊協議有特殊要求的,按雙邊議定書執行。
(二)、水果進口具體流程
1、應了解擬進口的水果是不是在允許進口水果目錄之內,具體可參考國家質檢總局網站《中國允許進境水果種類及輸出國家/地區名錄》。
2、如果擬進口的水果在允許進口水果目錄之內,應判斷該水果品種是否允許從某口岸入境,目前口岸可以進口我國允許的所有進口水果品種。如果從其它口岸進口,請咨詢當地檢驗檢疫局。
3、進口水果之前,應辦理檢疫審批并取得《進境動植物檢疫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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