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要聞】單一窗口保稅核注清單修改功能上線,再也不用現場遞交資料啦
發布時間:2019-11-20近日,海關總署已上線金關二期加工貿易及保稅監管系統保稅核注清單修改、刪除企業端申請應用功能,根據保稅監管處要求,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自2019年11月15日起,正式啟用金關二期加工貿易及保稅監管系統保稅核注清單修改、刪除企業端申請應用功能,企業可通過國際貿易“單一窗口”或QP系統企業端申請辦理保稅核注清單修改、刪除業務,無需到現場遞交資料辦理相關業務。
二、請各企業盡快熟悉掌握相關系統企業端的操作方法,以便通過該應用功能辦理保稅核注清單修改、刪除業務。同時,在辦理業務過程中遇到的問題,或者對系統改進完善的意見和建議,請及時反饋我關綜合業務二科。
特此通知。
東莞長安海關
2019年11月13日
注:單一窗口操作入口頁面圖如下,極大利好企業,便利化申請修撤,再也不用去現場遞交資料啦!
核注清單修改與轍銷精要
1.貨物進出口報關單(備案清單)需撤銷的,其對應的保稅核注清單應一并撤銷。
2.保稅核注清單無需辦理報關單(備案清單)申報或對應報關單(備案清單)尚未申報的,只能申請撤銷。
3.貨物進出口報關單(備案清單)修改項目涉及保稅核注清單修改的,應先修改清單,確保清單與報關單(備案清單)的一致性。
4.報關單、保稅核注清單修改項目涉及保稅底賬已備案數據的,應先變更保稅底賬數據。
5.保稅底賬已核銷的,保稅核注清單不得修改、撤銷。
6.海關對保稅核注清單數據有布控復核要求的,在辦結相關手續前不得修改或者撤銷保稅核注清單。
7.核注清單狀態為預審批通過、審批通過狀態,且核扣標志為“預核扣”、“已核扣”的數據可以申請修改。
8.清單類型為“2-集中報關”、“4-簡單加工”、“8-保稅電商”、“9-一納成品內銷”的核注清單不允許修改。
9.修改后的核注清單不再重新生成報關單草稿和報關單。
清單類型為“2-集中報關”、“4-簡單加工”、“8-保稅電商”、“9-一納成品內銷”的核注清單不允許修改,只能進行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