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與香港簽署CEPA服務貿易協議的修訂協議
發布時間:2019-11-26商務部消息,11月21日,商務部副部長王炳南與香港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在香港共同簽署《關于修訂〈CEPA服務貿易協議〉的協議》?!秴f議》自簽署之日起生效,于2020年6月1日起正式實施。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中央駐香港聯絡辦公室副主任仇鴻等見證簽署。
《協議》梳理匯總了自2015年《CEPA服務貿易協議》簽署以來內地在服務貿易領域的最新開放措施,結合香港業界提出的開放訴求,在金融、法律、建筑等多個領域進一步取消或降低對香港服務提供者的準入門檻,放寬對自然人流動、跨境交付等服務貿易模式的限制措施,擴大相關專業領域人才資格互認范圍,為香港人士在內地執業創造了便利條件。
《協議》不僅有利于鞏固香港國際金融、貿易、航運中心地位和發展新興產業,也將為內地服務業發展帶來新的活力,對全面深化兩地經貿交流與合作,支持香港發展經濟、改善民生、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