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類進口,客戶需要知道的4件事
發布時間:2019-12-13隨著貿易全球化和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的不斷提高,進口食品已經成為我國消費者重要的食品來源。近年來,我國進口食品貿易的特點表現為數量快速增長、來源更加廣泛、品種覆蓋齊全、進境口岸相對集中。目前,部分進口食品已成為國內市場重要的供應來源
1.可以向我國出口肉類產品的國家或地區有哪些
我國對進口肉類產品實施檢驗檢疫準入制度。對于已獲得準入可以對我國出口肉類產品的國家和地區及其肉類品種、出口企業等信息,海關總署定期更新并在官網公開。符合評估審查要求的國家或地區輸華肉類產品名單
2.進口肉類產品的包裝應符合哪些要求?
(一)內外包裝使用無毒、無害的材料,完好無破損;
(二) 內外包裝上應當標明產地國、品名、生產企業注冊號、生產批號;
(三)外包裝上應當以中文標明規格、產地(具體到州 / 省 / 市)、目的地、生產日期、保質期、儲存溫度等內容,目的地應當標明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加施輸出國家或者地區官方檢驗檢疫標識。
如為預包裝食品的,中文標簽還需符合我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GB7718-2011相關要求
3. 海關部門對不合格的進口肉類產品如何處理?
經檢驗檢疫不合格的,簽發《檢驗檢疫處理通知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退運或者銷毀處理:
(1)無有效進口動植物檢疫許可證的;
(2) 無輸出國家或者地區官方機構出具的相關證書的;
(3) 未獲得注冊的生產企業生產的進口肉類產品的;
(4) 涉及人身安全、健康和環境保護項目不合格的。
經檢驗檢疫,涉及人身安全、健康和環境保護以外項目不合格的,可以在海關的監督下進行技術處理,合格后,方可銷售或者使用。
4.非法入境的肉類產品存在哪些風險?
由于非法入境肉類來源的國家和地區、動物來源、屠宰、加工、儲存、運輸等情況均不清楚, 且無法確認,因此存在很大的安全衛生和傳播疫情疫病的風險。
一是可能攜帶動物疫病病原,引起動物疫病傳播的風險,對畜牧業生產造成危害,如果是人畜共患病,還將威脅人的健康;
二是農藥殘留、獸藥殘留、重金屬、污染物等有毒有害物質可能超出我國限量標準,甚至可能含有我國禁用的“瘦肉精” 等藥物;
三是屠宰、加工、儲存和運輸過程的產品質量安全難以保障,存在污染、腐敗等安全衛生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