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SC訂艙注意:未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貨物不得裝運,否則處20萬以下罰款
發布時間:2019-12-23
注 意
貨代貨主請注意!船公司MSC近日發布通知:對出口的易腐爛變質食品、冷凍品的集裝箱,應當在裝運前向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申請清潔、衛生、冷藏、密固等適載檢驗。備注處還需輸入 “FOOD”字樣;未經檢驗或者經檢驗不合格的,不準裝運。否則由此產生的罰款和責任風險由客戶自行承擔!最高處以20萬元以下罰款。
具體通知
致:各訂艙代理/客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相關要求,對裝運出口的易腐爛變質食品、冷凍品的集裝箱、船艙、飛機、車輛等運載工具,承運人、裝箱單位或者其代理人應當在裝運前向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申請清潔、衛生、冷藏、密固等適載檢驗。未經檢驗或者經檢驗不合格的,不準裝運。
如遇品名是易腐爛變質食品、冷凍品,請客戶務必在訂艙階段請按下列要求操作,然后在提箱時自行向堆場確認提取適載箱(如所提箱不適合請立即向堆場提出換箱申請),并且按《商檢法》要求去做適載檢驗。
請在備注處輸入 “FOOD”字樣
未經檢驗或經檢驗不合格的貨物,不得進港裝運,否則由此產生的罰款和責任風險由客戶自行承擔。
**相關法律條款如下,供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2018修正) 》
第三章 出口商品的檢驗
第十八條
對裝運出口易腐爛變質食品的船艙和集裝箱,承運人或者裝箱單位必須在裝貨前申請檢驗。未經檢驗合格的,不準裝運。
《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實施條例》
第三章 出口商品的檢驗
第三十條
對裝運出口的易腐爛變質食品、冷凍品的集裝箱、船艙、飛機、車輛等運載工具,承運人、裝箱單位或者其代理人應當在裝運前向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申請清潔、衛生、冷藏、密固等適載檢驗。未經檢驗或者經檢驗不合格的,不準裝運。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五十二條
提供或者使用未經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適載檢驗的集裝箱、船艙、飛機、車輛等運載工具裝運易腐爛變質食品、冷凍品出口的,由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處10萬元以下罰款。 提供或者使用經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檢驗不合格的集裝箱、船艙、飛機、車輛等運載工具裝運易腐爛變質食品、冷凍品出口的,由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處20萬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