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日起,中巴兩國75%的產品將實施零關稅 | 附清單
發布時間:2019-12-262019年12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巴基斯坦伊斯蘭共和國政府關于修訂<自由貿易協定>的議定書》(以下簡稱《議定書》)正式生效。目前,中巴兩國已完成相關國內程序,《議定書》降稅安排將于2020年1月1日起實施。
根據《議定書》規定,降稅安排實施后,中巴兩國間相互實施零關稅產品的稅目數比例將從此前的35%逐步增加至75%。此外,雙方還將對占各自稅目數比例5%的其他產品實施20%幅度的部分降稅。具體降稅安排可查詢中國自由貿易區服務網。
中巴雙方在互利共贏的基礎上,將占各自全部稅目80%的產品納入關稅減讓,并對彼此重點關注的主要出口產品給予了充分考慮。巴方將中方重點關注的機電、家具、紡織、磷肥、玻璃制品、汽車及摩托車零部件等出口優勢產品納入關稅減讓。中方將巴方重點關注的棉紗、皮革、服裝、水產品、堅果等出口優勢產品納入關稅減讓。《議定書》降稅安排的實施,將進一步擴大兩國間市場開放,使兩國企業和消費者享受到更多優惠,推動中巴自貿區建設進入新階段。
目前,中國已簽協議的自貿區共19個,正在談判的自貿區12個,處于研究階段的自貿區8個,優惠貿易安排1個。
中國已簽訂協議自貿區,協定稅率自助查詢:
http://fta.mofcom.gov.cn/
以下附件為中國-巴基斯坦自貿協定第二階段,雙方降至零關稅產品清單、優惠關稅產品減讓清單。
中國-巴基斯坦自貿協定第二階段,降至零關稅產品清單下載地址或掃碼下載:
http://fta.mofcom.gov.cn/pakistan_phase2/pakistan_phase2_special.shtml
掃碼下載降至零關稅產品清單
第12次中日韓經貿部長會議12月22日在北京舉行。三方重申,將積極推動2020年如期簽署區域全面經濟伙伴關系協定,并在此基礎上共同加快推進中日韓自貿協定談判。
三方將繼續加強在亞太經合組織、二十國集團等框架下經貿合作,共同維護以世貿組織為核心的多邊貿易體制,推動經濟全球化朝著更加開放、包容、普惠、平衡、共贏的方向發展,推動構建開放型世界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