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進出口貨物報關單報文格式有調整、廢止447項出入境檢驗檢疫行業標準
發布時間:2020-01-03海關總署1月2日發布兩條重要公告:《關于調整進出口貨物報關單報文格式的公告》和《關于廢止447項出入境檢驗檢疫行業標準的公告》。
公告通知
海關總署關于調整進出口貨物報關單報文格式的公告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放管服”改革要求,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促進貿易便利化,根據《海關總署關于開展“兩步申報”改革試點的公告》(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127號),我署調整了進出口貨物報關單申報報文格式(報關單報文格式及修改內容說明詳見附件,相關資料可在海關總署門戶網站公告欄下載)。使用數據交換方式向海關申報的企業可按公告要求生成電子數據報文向海關申報。有關系統接入、聯調測試等工作按照《海關總署關于開放海關預錄入系統客戶端軟件及業務數據交換接口的公告》(海關總署公告2016年第16號)和《海關總署關于發布〈海關開放預錄入系統對外服務方案〉的公告》(海關總署公告2017年第20號)辦理。
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進出口貨物報關單報文格式V4.5.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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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總署
2019年12月31日
公告通知
海關總署關于廢止447項出入境檢驗檢疫行業標準的公告
經復審,海關總署決定廢止《檢驗檢疫設備完好通用檢查方法》(SN/T 1656—2005)等447項出入境檢驗檢疫行業標準(廢止的標準目錄見附件)。
本批標準自公告發布之日起廢止。
特此公告。
附件:2019年出入境檢驗檢疫行業標準復審廢止目錄.fj.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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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總署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