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港關于重量驗證服務實施通知:【青】字2016.6.15
發布時間:2016-06-24關于執行《1974年國際海上人命安全公約》
第VI/2條2015年修正案的補充通知
致客戶:
為進一步落實交通運輸部“關于執行《1974年國際海上人命安全公約》第VI/2條2015年修正案的通知”要求,在6月15日第一次通知基礎上,現將出口載貨集裝箱重量驗證作業服務補充通知如下。
一、青島港集團所屬集裝箱碼頭公司可接受任何客戶委托,提供出口載貨集裝箱重量驗證作業服務。上述“客戶”,包括但不僅限于承運人(或其代理)。
二、青島港集團所屬集裝箱碼頭公司可提供全天候出口載貨集裝箱重量驗證作業服務。
三、重量驗證作業服務流程
1、未落地箱重量驗證作業
A、陸路集港未落地箱
⑴客戶須提前向青島港結算中心(以下簡稱結算中心)提出受理申請,并支付相關費用;
⑵結算中心根據申請內容確定作業碼頭公司,并向該碼頭公司發送重量驗證作業計劃;
⑶集港司機將集裝箱送達稱重點,稱重點將重量等信息返回結算中心,由結算中心向客戶和外理公司反饋驗證結果,并同時在青島港網上營業廳形成VGM報告(請見附件2)供客戶查詢和下載。
(4)稱重完畢后,集港司機須在碼頭公司的收箱截止時間前自行集港。
提醒客戶:20英尺集裝箱建議單背。如雙背,稱重點需進行調箱作業。
B、水路運輸未落地箱
⑴客戶向結算中心提出申請,并支付相關費用;
⑵結算中心向相應碼頭公司發送重量驗證(VGM)作業計劃;碼頭公司收到作業計劃后,將場內需要重量驗證作業的集裝箱送至稱重點;
⑶稱重點將重量等信息返回結算中心,由結算中心向客戶和外理公司反饋驗證結果,并同時在青島港網上營業廳形成VGM報告供客戶查詢和下載。
2、已落地箱重量驗證作業
⑴客戶須提前、及時向結算中心提出申請,并支付相關費用;
⑵結算中心向相應碼頭公司發送重量驗證(VGM)作業計劃;碼頭公司收到作業計劃后,將場內需要重量驗證作業的集裝箱送至稱重點。
⑶稱重點將重量等信息返回結算中心,由結算中心向客戶和外理公司反饋驗證結果,并同時在青島港網上營業廳形成VGM報告供客戶查詢和下載。
提醒客戶:如因提出重量驗證服務時間過晚,造成出口箱無法裝船的責任與碼頭公司無關。
四、重量驗證作業服務委托及支付方式
1、委托方式
結算中心接受客戶郵件、現場、網上營業廳(正在開發中,完成后將及時通知)三種委托方式,委托單格式請見附件1。
聯系電話:82987118
網上營業廳網址:mall.qingdaoport.net
(提供重量驗證報告查詢及下載)
為方便客戶進行重量驗證,青島港在前灣港南、北港區各設一個稱重點。北港區稱重點聯系電話:82987113;南港區稱重點聯系電話:89600805
2、支付方式
結算中心提供網上銀行代扣(支持中國銀行、建設銀行、工商銀行、農業銀行、招商銀行、浦發銀行、交通銀行、青島銀行等30家銀行集中代收付)、預付款、現場POS刷卡三種支付方式。
聯系電話:82987285。
五、收費標準
具體標準請見營業場所公示。
六、實施時間:自2016年7月1日起開始實施。
七、如有其他未盡事宜,將另行下發補充通知。
附件2:VGM報告格式 點擊下載:vgm02
青島前灣集裝箱碼頭有限責任公司
青島前灣聯合集裝箱碼頭有限責任公司
青島前灣新聯合集裝箱碼頭有限責任公司
2016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