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寄、快遞寄往境外的個人自用物品,涉及醫療物資,是否需要提供證書并檢驗?
發布時間:2020-04-22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于4月20日15時在北京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依法防控境外疫情輸入最新情況,海關總署衛生檢疫司副司長宋悅謙回答媒體提問。
中央廣播電視總臺國廣記者
今年4月1號海關對所有的境外入境旅客實施了100%的核酸采樣檢測,口岸檢疫檢測能力是嚴防境外疫情輸入的重要的技術支撐,請問海關總署都采取了哪些措施,來提升口岸檢疫檢測能力,來實現“檢得出、檢得準”?謝謝。
總臺央視記者
近期,有多部門都下發了關于精準做好國際航空貨運機組人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請問對于國際航空貨運機組人員,海關的衛生檢疫工作要求是否有變化?圍繞“精準防控”,海關采取了哪些具體措施?謝謝。
總臺央視社會與法頻道記者
近期海關等部門出臺了關于加強出口醫療物資質量安全監管的公告,很多人非常關注通過郵寄、快遞渠道寄往境外的個人自用物品,如果涉及公告中的醫療物資,是否也需要提供醫療器械注冊證書并進行商品檢驗?謝謝。
記者
我的問題提給海關總署,我們知道入境人員需要填寫健康申報表,但據了解,有些地方的海關只有中英文兩種語言的申報表,并沒有包括俄語、法語、韓語、日語等在內的小語種健康申報表。入境檢查的海關關員并不完全具備小語種能力,各地支援的志愿者也有限,且不能保證在紅眼航班落地時在崗。因此出現了因為語言溝通不暢而導致的排查、填報困難,甚至有錯報現象。請問海關總署是否了解這些問題,有何解決措施?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