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家船公司集體提出上訴,到底為什么?
發布時間:2020-06-16自集裝箱被應用于國際航運業以來,為了保證箱內貨物完好無損,并安全運抵目的地,把集裝箱牢牢的綁扎在船上,成為了保障貨物安全運輸的一項重要工作。
但這份重要且危險的工作,究竟應該由誰來完成,一直備受爭議。
他們聲稱,國際運輸工人聯合會(ITF)和部分國家工會,強迫船舶經營者使用碼頭工人完成集裝箱綁扎工作,這違反了歐盟競爭法。
這6家歐洲短途和支線運營商營運的船舶規模,都在560英尺以下。他們稱,這一改變,在法律上是不可執行的,
但ITF認為,碼頭工人所做的綁扎將會更安全。對此各船公司表示異議。
據了解,此前,國際海事就業委員會(IMEC)談判小組與ITF在國際談判論壇(IBF)中,達成了以“碼頭工人條款”為中心的協議,并于2020年1月1日開始生效。
“碼頭工人條款”旨在確保由經過培訓的熟練技術人員,完成集裝箱捆扎危險工作,從而保護船員免受不安全操作和疲勞工作帶來的風險。
據了解,該協議涵蓋了全球約15,000艘船舶。但是此次,6家船公司表示,IMEC談判小組并未代表他們同意改變已有的工作慣例。并聲稱該條款違反了歐盟禁令,并限制了提供服務的自由。
一位業內消息人士稱,支線船操作員不想等待兩三個小時讓碼頭工人操作,他們希望以較快的速度完成綁扎工作。但在船上進行綁扎工作時,會使船員面臨安全問題。
該消息人士補充道,過去,船員通常會在船舶靠岸前完成松綁操作,這大大加快了貨物裝卸過程。但正因如此,船員在執行綁扎任務時,存在較大風險。
由于船員在移動中的船舶上工作,曾多次導致事故發生。在過去幾年中,至少有兩名船員在完成綁扎作業時喪生,一名是從船上墜海,另一名是在貨物裝卸作業時,被壓遇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