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知識】舊機電產品進口注意事項及熱點問題解答(附裝運前檢驗目錄)
發布時間:2020-07-01在進口機電產品時,通常會根據商品編碼判斷產品涉及的海關監管證件。然而,有一類機電產品比較特別。
如其他蒸餾或精餾設備(HS編碼為8419409090),監管證件代碼為“A”,即實施入境檢驗檢疫。但進口此歸類項下的舊機電,不僅需要實施入境檢驗檢疫,進口單位還需持商務部門簽發的《進口許可證》向海關辦理通關手續。
另外,建議在報關單填報時,將“可使用年限、殘值率、已使用年限、原價”填入報關單備注欄,以便為海關做估價工作時提供參考依據。
根據《商務部 海關總署 質檢總局2008年第5號令(關于公布《重點舊機電產品進口管理辦法》)》中的“第三條 重點舊機電產品是指涉及國家安全、社會公共利益、人的健康或者安全、動植物的生命或者健康、污染環境的舊機電產品。對重點舊機電產品實行限制進口管理。”
實施限制進口管理的舊機電產品列入《進口許可證》管理范圍,根據《進口許可證管理貨物目錄》對其實行進口許可證管理。
實施限制進口管理的舊機電產品類別主要有:舊化工設備、舊金屬冶煉設備、舊工程機械、舊起重運輸設備、舊造紙設備、舊電力電氣設備、舊食品加工及包裝設備、舊農業機械、舊印刷設備、舊紡織機械、舊船舶、舊硒鼓、舊X射線管。
如何判定是否為
限制進口管理舊機電產品
判定是否屬于限制進口管理的舊機電產品,要依據《進口許可證管理貨物目錄》,以2020年為例如下(摘自商務部、海關總署2019年第65公告):
如何辦理《進口許可證》
由舊機電產品的最終用戶向商務部提出申請,申請單據如下:
(一)申請進口的重點舊機電產品用途說明。
(二)《機電產品進口申請表》。
(三)營業執照(復印件)。
(四)申請進口的重點舊機電產品的制造年限證明材料。
(五)申請進口單位提供設備狀況說明。
(六)其他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需要提供的文件。
商務部網站申請入口:
http://wtexp.mofcom.gov.cn/
申請流程圖:
申請材料示范文本:
特別注意事項
舊機電產品《進口許可證》實行“一批一證”或“非一批一證”管理。
“一批一證”是指《進口許可證》在有效期內一次報關使用。
“非一批一證”是《進口許可證》在有效期內可多次報關使用,但最多不超過12次。
《進口許可證》有效期為1年,且當年有效,逾期自行失效。有效期內只能延期1次,延期最長不得超過3個月。特殊情況下需要跨年度使用時,有效期最長不得超過次年3月31日。
在進口屬于限制進口管理的舊機電產品時,舊機電的最終用戶應提前辦理《進口許可證》,防止漏辦許可證件違反國家禁限管理政策規定,同時也造成貨物不能及時清關而產生不必要的麻煩和成本。
舊機電進口熱門問題
問:什么是舊機電產品?
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機電產品就屬于舊機電產品。
(一)已經使用(不含使用前測試、調試的設備),仍具備基本功能和一定使用價值的;
(二)未經使用,但是超過質量保證期(非保修期)的;
(三)未經使用,但是存放時間過長,部件產生明顯有形損耗的;
(四)新舊部件混裝的;
(五)經過翻新的。
問:國家對進口舊機電產品有什么要求?
答:進口舊機電產品應當符合法律法規對安全、衛生、健康、環境保護、防止欺詐、節約能源等方面的規定,以及國家技術規范的強制性要求。
問:所有的舊機電產品都可以進口嗎?
答:不是的,以下4類為國家規定禁止進口的舊機電產品:
(一)列入《禁止進口的舊機電產品目錄》內的舊機電產品;
(二)舊玻殼、舊顯像管、再生顯像管、舊監視器等;
(三)帶有以氯氟烴物質為制冷劑的工業、商業用壓縮機的舊機電產品;
(四)帶有以氯氟烴物質為制冷劑、發泡劑的舊家用電器產品和以氯氟烴為制冷工質的家用電器產品用壓縮機的舊機電產品。
問:哪個部門負責進口舊機電產品的檢驗呢?
答:海關總署主管全國進口舊機電產品檢驗監督管理工作。主管海關負責所轄地區進口舊機電產品檢驗監督管理工作。
問:海關對所有的舊機電產品都實施檢驗嗎?
答:不是的,對列入《實施檢驗監管的進口舊機電產品目錄》的進口舊機電產品實施檢驗,包括金屬制品,機械及設備,電器及電子產品,運輸工具,儀器儀表,醫用家具、辦公室用金屬家具、各種燈具及照明裝置七大類產品。
問:企業自行判斷進口的產品是否屬于舊機電產品的檢驗范圍或進口的舊機電產品是否需要裝運前檢驗對企業來說具有一定的困難,有沒有什么好的解決辦法?
答:為便利進口貿易,防止進口企業因不了解國家政策而造成經濟損失,海關總署開發了“進口舊機電產品質量安全信息服務平臺”,對企業擬進口舊機電產品進行預申報管理工作,為收用貨單位提供便捷、可靠、權威的在線咨詢服務,完成進口舊機電產品裝運前檢驗工作的任務分配并及時告知相關政策和宣講有關法律法規。
進口舊機電產品質量安全信息服務平臺地址,需要用IE瀏覽器注冊登錄:
http://jjd.customs.gov.cn
問:海關對進口舊機電產品檢驗分為幾個步驟?
答:進口舊機電產品應當實施口岸查驗、目的地檢驗以及監督管理。價值較高、涉及人身財產安全、健康、環境保護項目的高風險進口舊機電產品,還需實施裝運前檢驗。
問:如果裝運前檢驗與口岸查驗、目的地檢驗結果不一致怎么辦?
答:進口舊機電產品的裝運前檢驗結果與口岸查驗、目的地檢驗結果不一致的,以口岸查驗、目的地檢驗結果為準。
問:哪些進口舊機電產品需實施裝運前檢驗?
答:需實施裝運前檢驗的進口舊機電產品清單由海關總署制定并在海關總署網站上公布(目前最新的清單為原國家質檢總局2014年第145號公告的附件2表2內的舊機電產品)。
問:如果是需要實施裝運前檢驗的進口舊機電產品的檢驗流程是什么?
答:企業申報平臺信息錄入――目的地海關確認裝運前檢驗機構和任務編號――裝運前檢驗機構實施檢驗并出證――收貨人憑證書報檢――口岸海關受理查驗――目的地海關實施檢驗并出證。
問:如果是無需實施裝運前檢驗的進口舊機電產品的檢驗流程是什么?
答:收貨人憑《舊機電產品進口聲明》報檢――口岸海關受理查驗――目的地海關實施檢驗并出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