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種情況直接關閉退出!危化品企業整治和淘汰退出目錄公開!
發布時間:2020-07-067月3日,應急管理部網站公開征求《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整治和淘汰退出目錄(2020年)(征求意見稿)》的意見,截止時間為2020年8月2日。
該目錄分為關閉退出(5條)、停產整改(18條)、限期整改(15條)三類,用于對企業安全生產條件進行評估。
關閉退出的5種情形為:
未取得安全許可證從事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活動。
新建、改建、擴建建設項目未經具備國家規定資質的單位設計、制造和施工建設;涉及危險化工工藝、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的裝置,未經具有綜合甲級資質或者化工石化專業甲級設計資質的化工石化設計單位設計。
使用淘汰落后技術工藝、設備目錄列出的工藝、設備。
涉及“兩重點一重大”的生產裝置、儲存設施外部安全防護距離不符合國家標準要求,且無法整改的。
涉及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的裝置未實現自動化控制功能,且從業人員少于20人。
編制說明稱,經評估屬于關閉退出類的,依法暫扣安全許可證,責令停產停業整頓,經停產停業整頓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依法吊銷安全許可證,提請屬地人民政府予以關閉;
屬于停產整改類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或停用有關裝置設施,經整改仍達不到安全生產條件的,依法吊銷安全許可證,提請屬地人民政府予以關閉;
屬于限期整改類的,責令限期改正,經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
編制說明強調,根據評估結果將企業分為關閉退出類、停產整改類、限期整改類,并按照“一企一策”制定措施實施整治,通過一年時間,依法淘汰退出一批達不到安全生產要求的企業。
附件1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