硝酸銨是什么?運輸危險品,有需要注意些什么?
發布時間:2020-08-11貝魯特港口大爆炸由幾年前被扣押并存儲在港口的2750噸硝酸銨引發,事件引起廣泛關注!
據了解,硝酸銨是極其鈍感的炸藥,也是最難起爆的硝酸炸藥,且硝酸銨一旦溶于水,起爆感度更是大大下降,根本是人力不可能撞擊引爆的。硝酸銨主要用于制作肥料及工業用和軍用炸藥,并可用于殺蟲劑、冷凍劑、氧化氮吸收劑,制造笑氣、煙火等。 根據《國際海運危險貨物規則》,在貨物運輸中,有一種易燃、易爆、有強烈腐蝕性、有毒的危險品,對運輸和貯藏都有特殊的要求,應按照有關危險品運輸條例才能安全運輸。相反,則容易發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員傷亡等無法挽回的損失。因此,《國際海運危險貨物規則》特別強調危險貨物運輸時應注意以下事項: 1. 應實事求是地對待危險貨物的托運和申報,切勿不報、漏報、錯報、瞎報 (1) 《國際海運危險貨物規則》明細表中有列名的,不一定都是危險貨物。眾所周知,確定一種貨物是否屬于危險晶,應根據其含量的多少、生產工藝、理化特性、危害程度等一系列因素來確定,不能單純地以品名來衡量。 (2) 《國際海運危險貨物規則》明細表中無具體列名的,不能說不是危險貨物。危規不是萬寶全書,它不可能包羅萬象,把世界上所有危險貨物毫無遺漏地都一一列出。特別是當今世界科學技術不斷發展,新產品像雨后春筍般出現,許多新的危險貨物在不斷增添。所以,凡確實具備危險特性的物質,盡管危規中沒有列明,我們還是應當在托運時實事求是地申報為危險貨物,以利航運安全,申報辦法應按其物質的特性,按危規規定分門別類套用,例如新商品特性為易燃液體,按其閉杯閃點多少確定其類別,閉杯閃點是20攝氏度,屬第3.2類未列明易燃液體;有毒物質按前毒性表格中的LD50的量按類別套做。 (3) 除了《國際海運危險貨物規則》以外,每個國家都有自己的危規,為了尊重各國的規定,凡一個國家危規規定為危險貨物的物質,對這個國家出口,即使《國際海運危險貨物規則》中無此物質列名,也應理所當然地申報為危險貨物。例如我國對美國出口草酸,我國不作危險貨物運輸,《國際海運危險貨物規則》無此列名,但美國危規中卻列為危險貨物,那么在運輸中必須按危險貨物申報。否則,美國港口將不予卸貨,或處以罰款。 2. 應嚴格按港口有關規定辦理危險貨物運輸的手續和裝箱 (1) 辦理“包裝危險貨物安全適運申報單”和“船舶載運危險貨物申報單”的申報人,必須是接受過港務監督專業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取得申報證書的專職申報員。 (2) 危險貨物的集裝箱裝箱點必須事先得到港務監督的審核批準,需有危險貨物集裝箱監裝員,監裝員需要接受港務監督專業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取得監裝證書。集裝箱裝運危險貨物,需憑裝箱點的聲明單向港務監督辦理“包裝危險貨物安全適運申報單”(貨申報)。集裝箱裝箱結束后,監裝員需在“集裝箱裝運危險貨物裝箱證明書”上簽名,并及時送港務監督備查。裝箱點與監裝員的簽名一定要和港務監督內的備案相同,千萬不要張冠李戴冒簽,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煩。 3. 裝載危險貨物的船舶必須具備一定的條件,特別是裝載全危險品的船舶必須具備船舶監管部門的檢驗合格證書 對高度危險貨物(指CLASSl、CLASS2、CLASS3.1、CLASS5.2、 和CLASS7)的托運,事先應對船舶能否適運了解清楚,以免造成配船后再退關而延誤裝期。 4.注意轉運港口的特殊規定 目前,許多貨物需在香港和新加坡轉運,二港口對危險貨物的進出轉運都有特殊的規定和要求,許多品種禁止轉運。凡必須在上述二港口轉運的危險貨物,在合同成交前就應該與有關船公司聯系,查詢上述二港可否轉運,以防止不必要的違約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