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原產地證”你需要了解的知識點
發布時間:2020-11-04導讀
在跨境貿易中,原產地的概念被越來越多地提及,原產地證書作為外貿中的重要單據,也越來越多地進入外貿談判視野。由于原產地證可以帶來一定程度的關稅減免,又被稱為“紙黃金”。
小貼士
2019年5月20日起,原產地證書自助打印全面推廣,出口企業可自助打印15種原產地證書;2019年10月15日起,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和原產地企業備案“兩證合一”,實現“一次受理、一次備案、一次發證”。
2020年5月11日起,海關總署在原有15種自助打印證書基礎上又新增輸印尼和新加坡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與東南亞國家聯盟全面經濟合作框架協議》項下原產地證書以及輸印度的《亞洲—太平洋貿易協定》項下原產地證書。
如何利用便利措施、發揮原產地證作用便成為了企業熱議的話題。
紙黃金
那么,原產地證都有哪些類型?可以享受哪些關稅優惠政策?企業該選擇何種證書更有利于企業進出口貿易呢?現在,就讓我們一起來聊聊原產地工作的相關話題。
一、原產地證是一種什么證明?
原產地證明是各國根據相關的原產地規則簽發的證明商品原產地,即貨物的生產或制造地的一種具有法律效力的證明文件。簡單點講,就是商品進入國際貿易領域的“護照”,證明商品的經濟國籍。
二、原產地證在我國分哪幾類?
在我國,按原產地證的作用分,為出口貨物簽發的原產地證書主要有三大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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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類是非優惠原產地證書,就是通常所稱的“一般原產地證書”,是證明貨物原產于我國,享受進口國正常關稅(最惠國) 待遇的證明文件,簡稱 CO 證書。
第二類是優惠原產地證書,可以享受比最惠國待遇更加優惠的關稅待遇,主要包括普惠制原產地證書和區域性優惠原產地證書。
第三類就是專業原產地證書,是針對某一特殊行業的特定產品規定的原產地證書,比如《輸歐盟農產品原產地證書》等。
三、原產地證在國際貿易中有什么具體作用?
原產地證書的作用主要體現在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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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進行貨物交接。貿易關系人將原產地證書作為交接貨物、結算貨款、索賠理賠的憑證之一。
二是進口國實施特定貿易政策,比如對特定國家實行差別關稅待遇,實行數量限制和控制進口等。
三是減免關稅。尤其是各類優惠原產地證書是在進口國享受優惠關稅待遇的必要憑證,被很多進口商視為降低貨物成本的“金鑰匙”“紙黃金”,也是增強了我國貨物的國際競爭力。
四、原產地證有多少的關稅減免?
“紙黃金”作用是如何體現的?
舉個例子來說,比如,出口至東盟國家的產品,會征收8%-30%不等的關稅,憑借原產地證可以享受一定幅度的關稅減免,有些甚至可以達到零關稅,據統計平均可以給每個行業帶來5%左右的關稅減免。
五、原產地證在應用上有哪些規則?
在各類貿易協定中,相關方制定了關于判別產品原產地的一系列規范。原產地規則一般均包含了判定貨物是否原產的標準、直運規則等內容。
在我國所享受的普惠制待遇以及參加的各類自由貿易區等,其中國際協議所確定的原產地規則,均按是否含有非本國的成分把產品分成完全原產產品與非完全原產產品。但無論產品最終是判定為完全還是非完全,該產品都是符合原產地規則的,可以享受貿易協定所確定的各項優惠待遇。而那些排除在這兩種產品之外,即不符合原產地規則的產品則無法享受各項優惠待遇。
那么完全原產和非完全原產怎么判定呢?有沒有清楚的界限呢?
各自由貿易協定以及我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貨物原產地條例》對“完全獲得”的定義大致相同。歸納來看,對我國而言,“完全獲得”主要針對以下類型的產品:一是植物及其產品;二是活動物及其產品;三是礦產品和自然品;四是在本國以外獲得及加工的海捕產品;五是廢舊物;六是加工而得的產品。
舉個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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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植物及其產品。一般而言,在我國生根發芽并成長之后的植物及經由該植物收獲、采摘或采集的植物產品均可認為是在我國“完全獲得”,即不考慮培育成植物的種子的來源。舉個例子,我國從智利進口櫻桃樹種,經培育后長出的櫻桃,應當認為是在我國“完全獲得”。
再如活動物及其產品。判定家養的活動物及其產品是否在我國“完全獲得”主要有兩個版本,一種是“寬松版”,只需活動物是在我國飼養,那么該活動物及從其身上獲得的產品可認為是“完全獲得”。實行寬松版的主要有普惠制、中國-智利自貿協定、中國-新西蘭自貿協定、中國-秘魯自貿協定和中國哥斯達黎加自貿協定等。另一種是其他自貿協定的“嚴格版”,活動物需要在我國出生并飼養,增加了“出生”的限定,該活動物及從其身上獲得的產品才能認為是“完全獲得”。
比如,我國自澳大利亞進口綿羊,經飼養后在該綿羊身上獲取的羊毛,出口至歐盟、智利等“寬松”國家和地區,可認定是“完全獲得”,但如果出口至東盟、韓國、格魯吉亞等“嚴格版”國家和地區,則不能被認定是“完全獲得”; 如果該進口的綿羊產出了下一代綿羊,那么,下一代綿羊及其羊毛無論是出口至“寬松版”區域還是“嚴格版”區域,均可被認定是“完全獲得”。
指明確含有非原產成分的產品,非原產成分則是指進口的或者不明來源的成分,是否屬于進口以關境為準,如中國大陸市場上來自臺灣、香港等地的零配件和原材料也屬于進口。對于含有非原產成分的產品不能簡單的判定是否屬于我國原產,而需要看是否符合相應的原產地規則關于實質性改變的要求。
實質性改變的判定標準一般有:稅則歸類改變標準、百分比標準、加工工序標準以及上述三項的組合。普惠制和各貿易協定對非完全原產的標準各有
劃重點
哪些原產地證更有優勢,在對應多種原產地證書時該怎么選擇?
在具體開展原產地工作時,首先要了解它的發展趨勢,這樣才能更有針對性地去開展。
目前來看,普惠制待遇是不斷減少的。自1979年末中國開始作為受惠國享受普惠制待遇以來,普惠制原產地證曾經是官方授權簽證機構簽發的最主要原產地證書,而近年來,普惠制原產地證書已有下滑的趨勢,這主要源于普惠制待遇的特殊性,目前實施普惠制的國家為保護其貿易利益和產業安全,大多數實施“畢業條款”,而其中又分“產品畢業”與 “國家畢業”,其“畢業”之意即取消相關關稅優惠。以歐盟為例,自2014年后,我國所有產品均被“畢業”。自2019年起,日本也將將中國剔除在普惠制受惠國之外。而且,隨著中國經濟實力的不斷增長,我國被各普惠制給惠國“產品畢業”甚至“國家畢業”的風險也越來越大。可以預期的是,在今后一段時間內,我國享受普惠制待遇的產品和國家范圍將不斷縮小。
那么,隨著普惠制給惠條件越來越苛刻甚至不再給惠,自貿區將成為我國國際經濟合作的突破重點,而且這種趨勢已經顯現出來。自貿區內簽發的區域性原產地證書得到的關稅優惠比一般原產地證所得到的最惠國待遇甚至比普惠制待遇還要優惠,而且區域性優惠原產地證涵蓋了一般原產地證以及普惠制原產地證的所有功能。隨著自由貿易區的壯大,區域性優惠原產地證書與一般原產地證書和普惠制原產地證的利用將呈現此消彼長的勢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