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爆發大規模罷工,將嚴控中國進口
發布時間:2020-11-30截至目前,印度在此次新冠肺炎疫情之中已累計有近940萬人感染、超13.6萬人死亡。這也令該國成為了全世界新冠肺炎疫情第二嚴重的國家,緊隨美國之后。而且,自北半球進入秋冬季以來,印度首都新德里還出現了明顯的疫情反彈。
可就在這疫情吃緊的要命時刻,印度報業托拉斯消息,根據印度中央工會的說法,該國喀拉拉邦、本地治里、奧迪沙邦、阿薩姆邦和特倫甘納邦日前出現全面停工,其他許多邦的正常生活也受到部分影響,因為有超過2.5億工人參加了全國性罷工。
然而前幾日,印度方面宣布對中國的App實施封禁禁令,影響了這些應用廠商在當地的正常運營?,F在又來了....據日前路透社報道,印度接下來將從進口商品的質檢標準入手,嚴格控制來自中國的電子產品。
實際上,印度目前在海關“設卡”將嚴格控制從自中國進口的電子產品的檢測,印度標準局(BIS)負責控制進口電子產品。此前這些進口的電子產品如果要通關,審批時長從15天延長數倍,超過兩個月或更久,包括海康威視、緯創、小米、仁寶等企業都受到嚴重影響。
今年8月份,有消息人士透露,印度正計劃提高進口商品的質量標準,實施進口量限制,強制推行嚴格的信息披露準則,并且在商品口岸對來自多個亞洲國家的產品實施更頻繁的檢查。兩名政府匿名消息人士稱,印度新德里政府正考慮采取措施,防止主要是東南亞國家的貿易伙伴將附加值極低的中國進口商品重新運往印度。據悉,印度還擔心來自韓國的大量商品涌入。這些舉措的主要目標是進口筆記本電腦和移動電話的電子零部件、空調、電視、基本金屬、家具、皮革制品、玩具、紡織品與橡膠等產品。
今年6月19日,外媒消息稱, 印度計劃對約300種產品設置更高的貿易壁壘,并提高進口關稅,以試圖對印度國內企業形成關稅保護(印度擬對中國300種進口商品加高關稅?。?。之后一周,就傳出印度海關100%查驗中國貨物且暫停清關,蘋果、福特、思科、戴爾的產品以及富士康的電子元件均受到影響,分析印度此舉雖未有公文,但已經為全球供應鏈帶來一定程度的影響。
事實上,在更早之前,印度在今年2月就已經提高了電子產品、玩具和家具等商品的進口關稅,當時這一決定招致廣泛批評,稱這是針對外國企業的保護主義舉措。當時來自瑞典的宜家(IKEA)表示,對印度采取更高的關稅舉措感到失望。
基于目前情況,整理了出口印度外貿結算風險及風險防范建議,還請在印度有業務的外貿、貨代朋友們務必仔細閱讀,互相轉告,避免入坑:
對印外貿結算風險
中國對印度的出口遠遠大于從印度的進口。近年來,印度政府不斷以反傾銷名義對外國出口到印度的商品進行反傾銷調查,印度的海關政策以及部分商人的不良行為,都給中國出口商帶來了結算風險。對印度貿易需注意以下問題:
1.印度的法律允許進口商不付款不提貨,貨物到達目的地后,如果因為進口商不付款不提貨或因質量問題需要退貨是允許的。
2. 在印度退貨很難,印度海關在
3. 印度要求貨物抵達印度港口前需要提前3天進行貨物艙單申報,并注明進出口注冊號碼(IEC CODE),否則將被海關征收罰金并直接影響貨物的正常放行。
4. 要小心印度不法商人,其以 D/P、D/A 方式交易,貨到后以種種理由不贖單提貨,并以此要挾出口公司,無理強迫中國公司一再降價和改付款方式為 D/A,以達到以極低的價格買到貨物甚至完全侵吞貨物的目的。如果出口商將貨物轉賣,還需承擔所產生的場站費、滯期費、滯留費、印度海關罰金等費用,給出口商帶來高額損失。最惡劣的結果是滯港拍賣,錢貨兩空。
5. 要對印度銀行開出的信用證保持警惕。印度的信用證條款相對復雜,單據要求顯示的細節較多,可能要求多種檢驗證明(存在要求雙方簽字的軟條款),附件條款里經常要求顯示與進口許可相關的IEC 編號ORL編號等。
中印貿易中哪些付款方式風險較大
1. 中印貿易中,采用D/A或D/P的付款方式風險較大,因為這兩種付款方式屬于商業信用,而印度國內信用體制尚未建設完畢,存在很大的漏洞,因此在中印貿易中要保有風險防范意識,應盡可能的采用信用度高的付款貿易方式。
在當前金融危機繼續蔓延的情況下,L/C遠期風險較大,即使是銀行信用,印度客戶有可能到期不付款贖單。為確保貴司安全收匯,建議盡量不要采用L/C遠期付款方式。
2. 中印貿易中采用L/C付款方式客人仍可能拒付貨款!做印度的業務,即使在即期信用證條件下,對方依然可以不付貨款,技術的原因主要是當地開證行需要進口人確認信用證,而不良商人,常以信用證的軟條款及不接受信用證為由,不支付貨款。
Feasibility of complying with terms of the DC(此條款常為進口商利用)
中印貿易中,如何控制風險
1.對印貿易,應堅持付款方式以即期信用證為主的貿易做法,盡量避免采取托收方式結算。
要仔細審核信用證,如有軟條款或不明確的條款要爭取修改信用證;同時要嚴格按信用證條款執行,爭取相符交單,不給一些不法之徒以可乘之機。
對于與印度人在中國香港、新加坡開辦的皮包公司達成的貿易需特別注意,要關注中間商的基本情況和資信,在合同、信用證中做好嚴謹的設計和規定。
另外,出口商一旦需要辦理退貨手續時,應注意在印度海關規定的港口海關倉庫存放時間內及時辦理有關手續。
印度海關規定:貨物到港后30天后,海關將向進口商發出提貨通知,如進口商因某種原因不能按時提貨,可根據自己的需要向海關提出延長申請;
如進口商在延長后的時間內仍未能按時報關提貨,海關將再次(也是最后一次)向進口商發出催促提貨的通知;
如果進口商在接到海關第二次通知后,在規定的時間內仍不提貨,也不做任何說明和申請延長,海關將拍賣有關商品。如果出現這種情況,有可能造成出口商錢貨兩失。
2. 使用合法有理的方式加強對貨權的控制
在國際貿易中,如何有效控制風險,一直為交易雙方所關注。而對于發貨人來說,最有效地方法莫過于用合法有理的方式對貨權的控制,尤其是在存在較高貿易風險的地區更是如此。
警告:無論FOB或CIF 條件下,無論提單是否“TO ORDER OF SHIPPER" (指示提單),無論提單是否在你手上,印度方面都可不付款并技術合法,在進口申報的BILL OF ENTRY (進口申報艙單)及 IGM (進口貨物艙單)上只要顯示了印度客戶的名字,你已經失去貨權,無論提單是否在你手上。
如貨物因印度企業拒付款而被海關扣留,一般情況下,我國內企業直接找印度海關作用不大,因為印度海關只有在獲得印度進口商棄貨書面說明、并核實該批貨款尚未支付的情況下,才允許該貨物退回。
關鍵問題在于進口商,沒有他的棄貨說明,海關是不會允許退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