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中外反傾銷反補貼調查匯總(電子版)
發布時間:2021-03-04如需查詢了解2021年2月雙反調查信息,請在公眾號后臺回復“2月雙反”獲取2021年2月中外反傾銷反補貼調查匯總(電子版)。
(2021年2月雙反調查匯總電子版)
因篇幅有限,以下主要列出2021年2月美國、印度、歐盟對華的反傾銷反補貼調查,其他國家和地區對華的雙反調查,請在公眾號后臺回復“2月雙反”獲取2021年2月中外反傾銷反補貼調查匯總(電子版)。
美國
01
美國作出集裝箱拖車底盤及其部件反傾銷初裁
2021年2月26日,美國商務部宣布對進口自中國的集裝箱拖車底盤及其部件(Chassis and Subassemblies)作出反傾銷初裁,初步裁定中國出口商的傾銷幅度為188.05%,調整后傾銷率為182.28%。美國商務部預計將于2021年5月11日對本案作出反傾銷終裁。
2020年8月20日,應美國底盤制造商聯盟(Coalition of American Chassis Manufacturers)于2020年7月30日提交的申請,美國商務部宣布對進口自中國的集裝箱拖車底盤及其部件發起反傾銷和反補貼立案調查。本案涉及美國協調關稅稅號8716.39.0090和8716.90.5060項下的產品。2020年9月11日,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投票對進口自中國的集裝箱拖車底盤及其部件作出反傾銷和反補貼產業損害肯定性初裁。
原文地址:
https://www.trade.gov/faq/preliminary-determination-antidumping-duty-investigation-certain-chassis-and-subassemblies
02
美國對三聚氰胺作出反補貼第一次快速日落復審終裁
2021年2月25日,美國商務部發布公告稱,對進口自中國的三聚氰胺(Melamine)作出反補貼第一次快速日落復審肯定性終裁,裁定若取消中國涉案產品的反補貼稅,將導致涉案產品的政府補貼以154.00%~156.90%的幅度繼續或再度發生(詳見下表)。
美國對華三聚氰胺反補貼第一次日落復審終裁結果:
2014年12月3日,美國商務部宣布,應Cornerstone Chemical Company (LA)的申請,對從中國進口的三聚氰胺進行反傾銷和反補貼立案調查。2015年11月2日,美國商務部發布公告,對中國的三聚氰胺作出反傾銷和反補貼肯定性終裁。2020年11月3日,美國商務部發布公告,對中國的三聚氰胺啟動反傾銷和反補貼第一次日落復審立案調查。
原文地址:
https://www.federalregister.gov/documents/2021/02/25/2021-03901/melamine-from-the-peoples-republic-of-china-final-results-of-the-expedited-five-year-sunset-review
03
美國對R-125五氟乙烷作出雙反產業損害初裁
2021年2月25日,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投票對進口自中國的R-125五氟乙烷(R-125 Pentafluoroethane)作出反傾銷和反補貼產業損害肯定性初裁,初步裁定被主張存在傾銷和政府補貼的中國涉案產品對美國國內產業構成了實質性損害。在本次裁定中,5名國際貿易委員會委員均投肯定票。基于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的肯定性產業損害初裁,美國商務部將繼續對本案進行調查,預計將于2021年4月7日作出反補貼初裁,2021年6月21日作出反傾銷初裁。
2021年2月2日,應美國企業Honeywell International Inc.于2021年1月12日提交的申請,美國商務部宣布對進口自中國的R-125五氟乙烷啟動反傾銷和反補貼立案調查。涉案產品的美國協調關稅稅號為2903.39.2035。
原文地址:
https://www.usitc.gov/press_room/news_release/2021/er0225ll1728.htm
04
美國作出緩蝕劑雙反產業損害終裁
2021年2月23日,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投票對進口自中國的緩蝕劑(Corrosion Inhibitors)作出反傾銷和反補貼產業損害肯定性終裁,認定被主張存在傾銷和政府補貼行為的涉案產品對美國國內產業造成了實質性損害。在本次裁定中,5名國際貿易委員會委員均投肯定票。基于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的肯定性終裁,美國商務部將對中國涉案產品頒布反傾銷征稅令和反補貼征稅令。
2020年2月26日,應美國企業Wincom,Incorporated于2020年2月5日提交的申請,美國商務部宣布對進口自中國的緩蝕劑發起反傾銷和反補貼立案調查。2020年3月19日,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投票對進口自中國的緩蝕劑作出反傾銷和反補貼產業損害肯定性初裁。2020年7月7日,美國商務部宣布對進口自中國的緩蝕劑作出反補貼初裁。2020年9月3日,美國商務部宣布對進口自中國的緩蝕劑作出反傾銷初裁。2021年1月26日,美國商務部宣布對進口自中國的緩蝕劑作出反傾銷和反補貼終裁。
原文地址:
https://www.usitc.gov/press_room/news_release/2021/er0223ll1726.htm
05
美國作出扎帶雙反終裁
2021年2月17日,美國商務部宣布對進口自中國的扎帶(Twist Ties)作出反傾銷和反補貼終裁,裁定中國生產商/出口商的傾銷率均為72.96%,調整后的傾銷率均為62.42%,詳見下表;裁定鎮江宏達家居用品有限公司(Zhenjiang Hongda Commodity Co.Ltd.)、鎮江眾聯進出口貿易有限公司(Zhenjiang Zhonglian I/E Co., Ltd.)和中國其他生產商/出口商補貼率均為111.96%。本案涉及美國協調關稅稅號8309.90.0000和5609.00.3000項下的產品。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預計將于2021年4月2日對本案作出產業損害終裁。
2020年7月17日,應美國企業Bedford Industries, Inc.于2020年6月26日提交的申請,美國商務部宣布對進口自中國的扎帶進行反傾銷和反補貼立案調查。2020年8月7日,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投票對進口自中國的扎帶作出反傾銷和反補貼產業損害肯定性初裁。2020年11月24日,美國商務部宣布對進口自中國的扎帶作出反補貼肯定性初裁。2020年12月4日,美國商務部宣布對進口自中國的扎帶作出反傾銷肯定性初裁。
美國對中國扎帶反傾銷終裁傾銷率:
原文地址:
https://www.trade.gov/faq/final-determinations-antidumping-and-countervailing-duty-investigation-certain-twist-ties-china
06
美國作出皺紋紙第三次反傾銷日落復審產業損害終裁
2020年2月9日,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投票對進口自中國的皺紋紙(Crepe Paper)作出第三次反傾銷日落復審產業損害肯定性終裁,裁定若取消現行反傾銷措施,在合理可預見期間內,涉案產品的進口對美國國內產業造成的實質性損害可能繼續或再度發生。在本次裁定中,5名國際貿易委員會委員均投肯定票。根據終裁結果,本案現行反傾銷措施繼續有效。
2004年3月15日,美國對進口自中國的皺紋紙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2005年1月25日,美國正式對中國皺紋紙征收反傾銷稅。繼美國商務部和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對中國涉案產品作出反傾銷第一次日落復審肯定性終裁后,2010年5月13日,美國第一次延長涉案產品的反傾銷稅。繼美國商務部和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對中國涉案產品作出反傾銷第二次日落復審肯定性終裁后,2015年9月22日,美國第二次延長涉案產品的反傾銷稅。2020年8月4日,美國商務部發布公告,對進口自中國的皺紋紙進行反傾銷第三次日落復審立案調查。2020年12月7日,美國商務部發布公告稱,對進口自中國的皺紋紙作出第三次反傾銷快速日落復審終裁。
原文地址:
https://www.usitc.gov/press_room/news_release/2021/er0209ll1720.htm
07
美國作出蘑菇罐頭反傾銷第四次日落復審產業損害終裁
2021年2月16日,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投票對進口自智利、印度、印度尼西亞和中國的蘑菇罐頭(Preserved Mushrooms)作出反傾銷第四次日落復審產業損害肯定性終裁:裁定若取消現行反傾銷措施,在合理可預見期間內,涉案產品的進口對美國國內產業造成的實質性損害可能繼續或再度發生。根據終裁結果,本案現行反傾銷措施繼續有效。在該項裁定中,5名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委員均投肯定票。
1998年2月2日,美國對進口自智利、中國、印度和印度尼西亞的蘑菇罐頭啟動反傾銷立案調查。繼美國商務部和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對智利、中國、印度和印度尼西亞涉案產品作出反傾銷第一次日落復審肯定性終裁后,2004年11月17日,美國第一次延長對智利、中國、印度和印度尼西亞涉案產品的反傾銷稅。繼美國商務部和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對上述4國涉案產品作出反傾銷第二次日落復審肯定性終裁后,2010年4月28日,美國第二次延長對智利、中國、印度和印度尼西亞涉案產品的反傾銷稅。繼美國商務部和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對上述4國涉案產品作出反傾銷第三次日落復審肯定性終裁后,2015年9月2日,美國第三次延長對智利、中國、印度和印度尼西亞涉案產品的反傾銷稅。2020年8月4日,美國商務部發布公告,對進口自智利、中國、印度和印度尼西亞的蘑菇罐頭進行反傾銷第四次日落復審立案調查。2020年12月4日,美國商務部發布公告稱,對進口自智利、印度、印度尼西亞和中國的蘑菇罐頭作出反傾銷第四次快速日落復審終裁。
原文地址:
https://www.usitc.gov/press_room/news_release/2021/er0216ll1723.htm
08
美國作出二氟甲烷反傾銷產業損害終裁
2021年2月10日,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投票對進口自中國的二氟甲烷(Difluoromethane)作出反傾銷產業損害肯定性終裁。在本次裁定中,5名國際貿易委員會委員均投肯定票。根據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的肯定性裁定,美國商務部將對進口自中國的涉案產品頒布反傾銷征稅令。本案涉及美國協調關稅稅號2903.39.2035項下產品。
2020年2月13日,應美國企業Arkema Inc.于2020年1月23日提交的申請,美國商務部宣布對進口自中國的二氟甲烷發起反傾銷立案調查。2020年3月5日,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投票對進口自中國的二氟甲烷作出反傾銷產業損害肯定性初裁。2020年8月21日,美國商務部宣布對進口自中國的二氟甲烷作出反傾銷初裁。2021年1月12日,美國商務部宣布對進口自中國的二氟甲烷作出反傾銷終裁。
原文地址:
https://www.usitc.gov/press_room/news_release/2021/er0210ll1721.htm
09
美國對咔唑紫顏料作出第三次反傾銷日落復審終裁
2021年2月5日,美國商務部發布公告稱,對進口自印度和中國的咔唑紫顏料(Carbazole Violet Pigment 23)作出第三次反傾銷快速日落復審終裁,裁定若取消本案的反傾銷稅,將導致印度涉案產品的傾銷以44.80%的傾銷幅度繼續或再度發生、將導致中國涉案產品的傾銷以241.32%的傾銷幅度繼續或再度發生。涉案產品的美國協調關稅稅號為3204.17.9040。
2003年12月19日,美國商務部對原產于中國的咔唑紫顏料進行反傾銷調查,對原產于印度的咔唑紫顏料進行反傾銷和反補貼調查。2004年12月29日,美國正式對原產于印度和中國的咔唑紫顏料征收反傾銷稅,對進口自印度的涉案產品征收反補貼稅。繼美國對上述涉案產品作出第一次反傾銷和反補貼日落復審肯定性終裁后,美國于2010年5月27日第一次延長涉案產品的反傾銷稅和反補貼稅。繼美國對上述涉案產品作出第二次反傾銷和反補貼日落復審肯定性終裁后,美國于2015年11月17日第二次延長涉案產品的反傾銷稅和反補貼稅。2020年10月1日,美國商務部發布公告,對進口自印度和中國的咔唑紫顏料啟動第三次反傾銷日落復審立案調查,對進口自印度的涉案產品啟動第三次反補貼日落復審立案調查。
原文地址:
https://www.federalregister.gov/documents/2021/02/05/2021-02457/carbazole-violet-pigment-23-from-india-and-the-peoples-republic-of-china-final-results-of-expedited
10
美國作出金屬儲物柜及其零部件反傾銷初裁
2021年2月5日,美國商務部宣布對進口自中國金屬儲物柜及其零部件(Metal Lockers and Parts thereof)作出反傾銷初裁,初步裁定中國生產商/出口商的傾銷率為23.09%~322.25%,稅率詳見下表。美國商務部預計將于2021年6月28日對此案作出反傾銷終裁。
2020年7月30日,應美國企業List Industries, Inc.、Lyon LLC、Penco Products, Inc.和Tennsco LLC于2020年7月9日提交的申請,美國商務部宣布對進口自中國的金屬儲物柜及其零部件啟動反傾銷和反補貼立案調查。本案涉及美國協調關稅稅號9403.20.0078、9403.20.0080(前兩個稅號為2019年7月之前進口產品的稅號)和9403.90.8041項下的產品。2020年8月21日,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投票對進口自中國金屬儲物柜及其零部件作出反傾銷和反補貼產業損害肯定性初裁。
反傾銷初裁稅率表:
原文地址:
https://www.trade.gov/faq/preliminary-determination-antidumping-duty-investigation-preliminary-determination-antidumping
11
美國對立式發動機及其零部件作出雙反產業損害終裁
2021年2月2日,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投票對進口自中國的排量為225~999cc的立式發動機及其零部件(Large Vertical Shaft Engines)作出反傾銷和反補貼產業損害肯定性終裁,認定被主張存在傾銷和政府補貼行為的涉案產品對美國國內產業造成了實質性損害。在本次裁定中,5名國際貿易委員會委員均投肯定票。基于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的肯定性終裁,美國商務部將對中國涉案產品頒布反傾銷征稅令和反補貼征稅令。
與此同時,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對中國涉案產品作出反傾銷緊急情況否定性裁定,將不對中國涉案產品追溯征收反傾銷稅。
2020年2月5日,應美國立式發動機制造商聯盟(Coalition of American Vertical Engine Producers)于2020年1月15日提交的申請,美國商務部宣布對進口自中國排量為225~999cc的立式發動機及其零部件發起反傾銷和反補貼立案調查。2020年2月28日,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該案作出雙反產業損害肯定性初裁。2020年6月16日,美國商務部宣布對中國涉案產品作出反補貼肯定性初裁。2020年8月13日,美國商務部宣布對中國涉案產品作出反傾銷肯定性初裁。2021年1月5日,美國商務部對中國涉案產品作出反傾銷和反補貼肯定性終裁。
原文地址:
https://www.usitc.gov/press_room/news_release/2021/er0202ll1712.htm
印度
01
印度對華二環己基碳二亞胺啟動反傾銷立案調查
2021年2月25日,印度商工部發布公告稱,應印度企業Clean Science and Technology Private Limited Ltd提交的申請,對原產于或進口自中國的二環己基碳二亞胺[Dicyclohexylcarbodiimid or N, N’-Dicyclohexyl Carbodiimide, DCC and1,3-Dicyclohexylcarbodiimide (DCC)]啟動反傾銷立案調查。本案涉及印度海關編碼29251900和29252990項下的產品。本案傾銷調查期為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12個月),損害調查期為2017年4月~2018年3月、2018年4月~2019年3月、2019年4月~2019年12月及傾銷調查期。
鑒于目前新冠疫情(COVID-19)的特殊情況,利益相關方應于立案之日起30天內以電子郵件(發送至:adg15-dgtr@gov.in、adv12-dgtr@gov.in、jd12-dgtr@gov.in和jd14-dgtr@gov.in)的方式向調查機關提交相關信息。
原文地址:
https://www.dgtr.gov.in/sites/default/files/DCC%20%28Initation%20Notification%20English%29.pdf
02
印度對華輪胎硫化機啟動第二次反傾銷日落復審立案調查
2021年2月26日,印度商工部發布公告稱,應印度企業Larsen & Toubro Limited提交的申請,對原產于或進口自中國的輪胎硫化機(Tyre Curing Presses)啟動第二次反傾銷日落復審立案調查。此次調查產品不包括用于自行車輪胎的六層硫化機(Six Day Light Curing Press)。本案涉及印度海關編碼84775100項下的產品。本案傾銷調查期為2019年4月1日~2020年9月30日(18個月),損害調查期為2016年4月1日~2017年3月31日、2017年4月1日~2018年3月31日、2018年4月1日~2019年3月31日及傾銷調查期。
鑒于目前新冠疫情(COVID-19)的特殊情況,利益相關方應于立案之日起37天內以電子郵件(發送至:adg13-dgtr@gov.in、adv11-dgtr@gov.in、dd18-dgtr@gov.in和dd15-dgtr@gov.in)的方式向調查機關提交相關信息。
2008年10月16日,印度商工部對原產于或進口自中國的輪胎硫化機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2010年1月8日,印度開始正式對中國涉案產品征收CIF10%的反傾銷稅。2011年5月23日,應Ralson India Ltd.的申請,印度商工部對原產于中國的輪胎硫化機進行反傾銷期中復審立案調查。2012年3月29日,2012年3月29日,印度商工部對原產于中國的輪胎硫化機作出反傾銷期中復審終裁,將用于自行車輪胎的六層硫化機排除在征稅范圍之外。2012年5月14日,印度財政部接受印度商工部于2012年3月29日所作出的反傾銷期中復審終裁的結果,將用于自行車輪胎的六層硫化機排除在征稅范圍之外。2015年1月7日,印度對原產于或進口自中國的輪胎硫化機進行第一次反傾銷日落復審立案調查。2016年3月29日,印度第二次延長對中國涉案產品征收反傾銷稅的期限。
原文地址:
https://www.dgtr.gov.in/sites/default/files/TCP%20SSR%20Initiation%2026%20Feb%202021%20English.pdf
03
印度對涉華粘膠短纖維啟動第二次反傾銷日落復審立案調查
2021年2月22日,印度商工部發布公告稱,應印度人造纖維業協會(Association of Man Made Fibre Industry of India (AMFII))提交的申請,對原產于或進口自中國和印度尼西亞的粘膠短纖維(竹纖維除外)(Viscose Staple Fibre excluding Bamboo Fibre)啟動第二次反傾銷日落復審立案調查。本案涉及印度海關編碼5504.10.00項下的產品。此次調查的產品不包括竹纖維、染色纖維、莫代爾纖維、阻燃纖維以及所有其他類型的粘膠短纖維。本案傾銷調查期為2019年9月1日~2020年10月31日(12個月),損害調查期為2017年4月1日~2018年3月31日、2018年4月1日~2019年3月31日、2019年4月1日~2020年3月31日及傾銷調查期。
鑒于目前新冠疫情(COVID-19)的特殊情況,利益相關方應于立案之日起30天內以電子郵件(發送至:adg12-dgtr@gov.in、adv13-dgtr@gov.in、dir16-dgtr@gov.in和ashis.dash@nic.in)的方式向調查機關提交相關信息。
2009年3月19日,應印度人造纖維業協會(TheAssociation of Man Made Fibre industry of India (AMFII))的申請,印度商工部對原產于或進口自中國和印度尼西亞的粘膠短纖維(除竹纖維外)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2010年7月26日,印度開始對原產于或進口自中國和印度尼西亞的粘膠短纖維(除竹纖維外)征收反傾銷稅。2015年7月22日,印度商工部對原產于和進口自中國和印度尼西亞的粘膠短纖維(除竹纖維外)進行第一次反傾銷日落復審立案調查。2016年8月8日,印度第一次延長對中國和印度尼西亞涉案產品反傾銷措施的有效期至2021年8月7日。
原文地址:
https://www.dgtr.gov.in/sites/default/files/VSF%20English_0001_0.pdf
04
印度對華無縫鋼管和空心型材啟動第一次反傾銷日落復審立案調查
2021年2月19日,印度商工部發布公告稱,應印度企業ISMT Limited和Jindal Saw Limited提交的申請,對原產于或進口自中國的除鑄鐵和不銹鋼以外的鐵、合金或非合金的無縫鋼管和空心型材[Seamless Tubes Pipes and Hollow Profiles of Iron, Alloy or Non Alloy Steel(other than cast iron and stainless steel)]啟動第一次反傾銷日落復審立案調查。此次調查的產品為外直徑不超過355.6毫米或14英寸、無論熱軋或冷拉或冷軋的無縫鋼管和空心型材。本案涉及印度海關編碼7304項下的產品。本案傾銷調查期為2019年4月1日~2020年9月30日(18個月),損害調查期為2016年~2017年、2017~2018年、2018年~2019年及傾銷調查期。
鑒于目前新冠疫情(COVID-19)的特殊情況,利益相關方應于立案之日起30天內以電子郵件(發送至:adg15-dgtr@gov.in、adv11-dgtr@gov.in、dd16-dgtr@gov.in和ac11-dgtr@gov.in)的方式向調查機關提交相關信息。
2015年7月8日,應ISMT Ltd和Maharashtra Seamless Ltd申請,印度商工部對原產于中國的無縫鋼管和空心型材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2017年2月17日,印度開始對中國涉案產品征收為期5年的反傾銷稅,稅額為扣除/調整需繳納的保障措施稅后的到岸價與最低限價(961.33~1610.67美元/公噸)之間的差額。
原文地址:
https://www.dgtr.gov.in/sites/default/files/Initiation%20Notification%20Seamless%20pipe-Eng.pdf
05
印度正式對華苯胺征收反傾銷稅
2021年2月19日,印度財政部稅務總局發布公告稱,接受印度商工部于2021年1月20日對原產于或進口自中國的苯胺(Aniline)作出的反傾銷終裁結果,決定自本公告發布于官方公報之日起對涉案產品正式征收反傾銷稅,稅額為36.90美元/公噸~121.79美元/公噸。措施自2020年7月29日起生效,有效期為5年。涉案產品的印度海關編碼為292141。
2020年1月24日,印度商工部發布公告,對原產于或進口自中國的苯胺啟動反傾銷立案調查。2020年7月29日,印度對中國涉案產品征收為期6個月的臨時反傾銷稅,有效期至2021年1月29日。2021年1月20日,印度商工部發布公告稱,對原產于或進口自中國的苯胺作出反傾銷肯定性終裁。
原文地址:
https://www.cbic.gov.in/resources//htdocs-cbec/customs/cs-act/notifications/notfns-2021/cs-add2021/csadd08-2021.pdf
06
印度對華四氟乙烷啟動第二次反傾銷日落復審立案調查
2021年2月19日,印度商工部發布公告稱,應印度企業SRF Limited提交的申請,對原產于或進口自中國的1,1,1,2-四氟乙烷(1,1,1,2-Tetrafluoroethane or R134a)啟動第二次反傾銷日落復審立案調查。本案涉及印度海關編碼29033919項下的產品。本案傾銷調查期為2019年10月1日~2020年9月30日(12個月),損害調查期為2017年~2018年、2018年~2019年、2019年~2020年及傾銷調查期。
鑒于目前新冠疫情(COVID-19)的特殊情況,利益相關方應于立案之日起30天內以電子郵件(發送至:adg15-dgtr@gov.in、dir13-dgtr@gov.in、jd14-dgtr@gov.in和ac11-dgtr@gov.in)的方式向調查機關提交相關信息。
2009年8月19日,印度商工部對原產于中國和日本的四氟乙烷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2011年7月15日,印度開始對中國和日本的涉案產品征收為期5年的反傾銷稅。2015年4月10日,印度對原產于中國的四氟乙烷進行第一次反傾銷日落復審立案調查。2016年7月11日,印度第一次延長對中國四氟乙烷反傾銷措施的期限。
原文地址:
https://www.dgtr.gov.in/sites/default/files/Initiation%20Notification%20R%20134a-English.pdf
07
印度對華塑料加工機械啟動反傾銷立案調查
2021年2月17日,印度商工部發布公告稱,應印度塑料機械制造商協會(Plastic Machinery Manufacturers Association of India)的申請,對原產于或進口自中國的塑料加工機械或注塑成型機(Plastic Processing Machines or Injection Moulding Machines)啟動反傾銷立案調查。本案的傾銷調查期為2019年4月1~2020年9月30日(18個月),損害調查期為2016年4月1日~2017年3月31日、2017年4月1日~2018年3月31日、2018年4月1日~2019年3月31日以及傾銷調查期。本案涉及印度海關編碼8477.1000項下的產品。此次調查產品不包括吹塑機(海關編碼為847730)、立式注塑機、電動注塑機、多色/多模制鞋機、用于制造鞋及鞋底/鞋帶/鞋后跟的旋轉注塑機(海關編碼為8453)。
鑒于目前新冠疫情(COVID-19)的特殊情況,利益相關方應于收到本通知之日起30天內以電子郵件(發送至:adg12-dgtr@gov.in、adv11-dgtr@gov.in、dir12-dgtr@gov.in和dd14-dgtr@gov.in)的方式向調查機關提交相關信息。
原文地址:
https://www.dgtr.gov.in/sites/default/files/Plastic%20Processing%20-ENG_0001%20%281%29.pdf
08
印度不延長對華二氯甲烷反傾銷措施
2021年2月5日,印度商工部發布公告,印度財政部稅收局未接受工部于2021年1月20日對原產于或進口自中國二氯甲烷(Methylene Chloride)繼續征收反傾銷稅的建議,決定不延長對中國涉案產品的反傾銷措施。
2015年4月7日,印度商工部對原產于或進口自中國和俄羅斯的二氯甲烷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2016年5月31日,印度消費稅和海關中央委員會(現為印度中央間接稅和關稅委員會)發布公告,決定對上述國家涉案產品征收為期5年的反傾銷稅。2020年8月31日,印度商工部發布公告稱,對原產于或進口自中國的二氯甲烷啟動第一次反傾銷日落復審立案調查。2020年12月1日,印度將中國涉案產品反傾銷稅的有效期延長至2021年1月31日。2021年1月20日,印度商工部對該案作出肯定性終裁,建議繼續對中國涉案產品征收為期5年的15.20美元/公噸~89.94美元/公噸的反傾銷稅。
原文地址:
https://www.dgtr.gov.in/sites/default/files/OM-MDC-SSR_0.pdf
09
印度延長對華中重型商用車轉向關節反傾銷稅
2021年1月30日,印度財政部稅務總局發布公告稱,接受印度商工部于2020年12月24日對原產于或進口自中國的中重型商用車轉向關節(Steering Knuckles Meant for Heavy and Medium Commercial Vehicles)作出的反傾銷日落復審肯定性終裁結果,決定自本公告發布于官方公報之日起對涉案產品征收為期30個月的反傾銷稅,終止對中重型商用車的前橋梁(Front Axle Beam Meant for Heavyand Medium Commercial Vehicles)征收反傾銷稅。涉案產品的印度海關編碼為87089400和87089900。
原文地址:
https://www.cbic.gov.in/resources//htdocs-cbec/customs/cs-act/notifications/notfns-2021/cs-add2021/csadd04-2021.pdf
10
印度臨時取消對涉華鍍鋁鋅合金扁軋鋼產品反傾銷措施
2021年2月1日,印度財政部稅收局發布公告,自2021年2月2日起至2021年9月30日暫停對原產于或進口自中國、韓國和越南的鍍鋁鋅合金扁軋鋼產品(Flat Rolled Product of Steel,plated or coated with alloy of Aluminium and Zinc)征收反傾銷稅。
原文地址:
https://www.cbic.gov.in/resources//htdocs-cbec/customs/cs-act/notifications/notfns-2021/cs-add2021/csadd07-2021.pdf
歐盟
01
歐盟對進口鋼鐵產品啟動保障措施日落復審立案調查
2021年2月26日,世界貿易組織(WTO)保障措施委員會發布歐盟代表團于2021年2月26日向其提交保障措施調查的通告。2021年2月26日,歐盟委員會發起鋼鐵產品(Steel Products)保障措施日落復審立案調查,以評估目前對某些鋼鐵產品實施的保障措施是否應在2021年6月30日到期之后繼續延長。本案涉及歐盟CN(Common Nomenclature)編碼7208 10 00、7209 15 00、7209 16 10、7210 20 00、7210 70 80、7209 18 99、7208 51 20、7219 11 00、7219 31 00、7214 30 00、7214 20 00、7222 11 11、7221 00 10、7213 10 00、7216 31 10、7301 10 00、7306 30 41、7306 61 10、7304 11 00、7304 51 12、7305 11 00、7306 11 10和7217 10 10等項下的鋼鐵產品。
2018年3月26日,歐盟委員會對進口鋼鐵產品啟動保障措施立案調查。2018年7月18日,歐盟委員會對此案作出初裁。2019年1月4日,世貿組織保障措施委員會發布歐盟代表團于2019年1月2日提交的保障措施終裁通報,決定于2019年2月4日前對配額外進口鋼鐵產品征收25%的保障措施稅。歐盟委員會于2019年5月17日對此保障措施案進行了第一次復審,2019年9月26日對此案作出終裁。
原文地址:
https://docsonline.wto.org/dol2fe/Pages/SS/directdoc.aspx?filename=q:/G/SG/N6EU1S2.pdf&Open=True
02
歐盟對華玻璃纖維長絲作出第一次反補貼日落復審終裁
2021年2月25日,歐盟委員會發布公告,對原產于中國的玻璃纖維長絲(Continuous Filament Glass Fibre Products)作出第一次反補貼日落復審終裁,決定繼續對中國涉案企業征收反補貼稅,稅額詳見下表。涉案產品的歐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編碼為7019 11 00、ex 7019 12 00(TARIC編碼為701912 00 22、7019 12 00 25、7019 12 00 26和7019 12 00 39)以及7019 31 00。本案補貼調查期為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損害分析期為2016年1月1日~傾銷調查期結束。
2013年12月12日,歐盟對原產于中國的玻璃纖維長絲進行反補貼立案調查。2014年12月23日,歐盟對此案作出反補貼終裁。2019年12月17日,歐盟委員會發布公告稱,應歐洲玻璃纖維生產商協會the European Glass fibre ProducersAssociation代表玻璃纖維長絲產量占歐盟內同類產品總產量50%的生產商于2019年9月19日提交的申請,對原產于中國的玻璃纖維長絲進行第一次反補貼日落復審立案調查。
附表:反補貼稅終裁表
原文地址:
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PDF/?uri=CELEX:32021R0328&from=EN
03
歐盟對華硅鈣合金產品啟動反傾銷立案調查
2021年2月18日,歐盟委員會發布公告稱,應歐洲鐵合金生產商協會(EuroAlliages)于2021年1月4日提出的申請,歐盟委員會對原產于中國的硅鈣合金產品(Calcium Silicon)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涉案產品的歐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編碼為ex 7202 99 80和ex 2850 00 60(TARIC編碼為7202 99 80 30和2850 00 60 91)。本案傾銷和損害調查期為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損害分析期為2017年1月1日至傾銷和損害調查期結束。
原文地址:
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PDF/?uri=OJ:JOC_2021_058_R_0015&from=EN
04
歐盟對華石墨電極系統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
2021年2月17日,歐盟委員會發布公告稱,應歐盟企業Graphite Cova GmbH、Showa Denko Carbon Holding GmbH和Tokai ErftCarbon GmbH于2021年1月4日提出的申請,歐盟委員會對原產于中國的石墨電極系統(Graphite Electrode Systems)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涉案產品歐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編碼為ex 8545 11 00和ex 8545 90 90(TARIC編碼為8545 11 00 10、8545 11 00 15、8545 90 90 10和8545 90 90 15)。本案傾銷和損害調查期為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0日,損害分析期為2017年1月1日至傾銷和損害調查期結束。
原文地址:
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PDF/?uri=CELEX:52021XC0217(01)&from=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