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讀】含酒精洗手液、醫用消毒劑屬于危險化學品
發布時間:2021-06-01
危險化學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蝕、爆炸、燃燒、助燃等性質,對人體、設施、環境具有危害的劇毒化學品和其他化學品。
目前,常見的危險化學品類出口防疫物資主要是含酒精洗手液、醫用消毒劑等,這類產品目前在海外市場需求量巨大,如何快速、便捷地出口受到企業熱切關注。但同時,危險化學品因其具有危險性所以出口監管涉及的單證較多,各項單證材料、標簽標識都有嚴謹細致的標準,因此企業在申報時也常遇到問題。
下面小編就給大家整理了幾個危險化學品類防疫物資出口的常見問題,供大家參考:
一、如何判斷出口的防疫物資是否屬于危險化學品?
企業可根據其產品中的成份是否在我國《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版)中來進行初步判斷,而最終是否屬于危險化學品應以有資質的實驗室出具的危險特性分類鑒別的結果為準。
二、出口危險化學品需要哪些單證?
根據《關于進出口危險化學品及其包裝檢驗監管有關問題的公告》(原國家質檢總局2012年第30號公告)第三條的要求,出口申報時,企業應當提供以下材料:
(一)出口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符合性聲明;
(二)出境貨物運輸包裝性能檢驗結果單(散裝產品除外);
(三)危險特性分類鑒別報告;
(四)危險公示標簽、安全數據單樣本,如是外文樣本,應提供對應的中文翻譯件;
(五)對需要添加抑制劑或穩定劑的產品,應提供實際添加抑制劑或穩定劑的名稱、數量等情況說明。
三、什么是危險公示標簽?有哪些要素?
危險公示標簽,是用于標示化學品所具有的危險性和安全性注意事項的一組文字、象形圖和編碼組合,它可粘貼、栓掛或噴印在化學品的包裝或容器上。
危險公示標簽的要素主要包括,化學品標識(主要化學組分信息)、象形圖、信號詞(警示語)、危險性說明、防范說明、供應商標識等。
危險公示標簽舉例
四、什么是危險化學品的安全數據單?
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也稱安全數據單,safety data sheet for chemical products,SDS)是危險化學品的供應商向下游用戶(包括所有危險化學品的接觸者)傳遞化學品基本危害信息(包括運輸、操作處理、儲存和應急行動信息)的一種載體。安全數據單提供了化學品(物質或混合物)在安全、健康、環保等方面的信息,推薦防護措施和緊急情況下的應對措施。
五、境外的企業委托國內生產企業生產醫用消毒劑,產品全部出口,需要國內的生產企業提供什么材料?
企業出口申報時,需要向口岸海關提交質量安全承諾聲明和醫療器械產品注冊證書/備案證明作為隨附單證資料。按照海關總署2020年53號公告,醫用消毒劑(3808940010)應實施出口商品檢驗并依公告要求提供相關材料;如該產品屬于我國《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版)中的危險化學品,在申報出口時還應按照《關于進出口危險化學品及其包裝檢驗監管有關問題的公告》(原國家質檢總局2012年第30號公告)的要求提供問題二中提及的相關單證。(需要辦理危包使用證明的可向屬地海關申請。)
六、危險化學品出口對包裝有何要求?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第十七條的規定:為出口危險貨物生產包裝容器的企業,必須申請商檢機構進行包裝容器的性能鑒定。生產出口危險貨物的企業,必須申請商檢機構進行包裝容器的使用鑒定。
對出口危險化學品的包裝,應按照海運、空運、汽車、鐵路運輸出口危險貨物包裝檢驗管理規定、標準實施性能檢驗、使用鑒定,分別出具《出境貨物運輸包裝性能檢驗結果單》《出境危險貨物運輸包裝使用鑒定結果單》。
危險品包裝編碼及標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