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植物檢疫】進口帝王蟹,你需要知道的有哪些
發布時間:2021-06-30帝王蟹(King crab)又名石蟹或巖蟹,因其體型巨大而得名,素有“蟹中之王”的美譽,其肉質美味、營養豐富,對身體有很好的滋補作用。帝王蟹屬于擬石蟹屬(Paralithodes),主要分布在寒冷的海域,原產國包括俄羅斯、美國、智利等國家。帝王蟹與雪蟹相似但也很好區分,帝王蟹蟹足粗大,有3對蟹足加1對蟹鉗,雪蟹蟹足相對細小,有4對蟹足加1對
#01
檢驗檢疫設定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及其實施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
《進境水生動物檢驗檢疫監督管理辦法》
#02
檢疫準入
● 海關總署對進境食用水生動物實施檢疫準入制度,制定、調整并公布允許進境水生動物種類及輸出國家或者地區名單。海關總署對向中國輸出水生動物的養殖和包裝企業實施注冊登記管理。海關總署定期公布、調整注冊登記企業名單。企業可以通過海關總署網站查詢獲得檢疫準入國家或地區名單、注冊登記企業名單。
● 食用水生動物應當從海關總署公布的指定監管場地進境。企業可以通過海關總署網站查詢指定監管場地名單。
#03
進口申報所需提供的單證
1.進境貨物報關單
2.有效的《檢疫許可證》
3.輸出國或地區官方檢驗檢疫機構出具的檢疫證書正本
4.產地證書
#04
檢疫證書要求
須由輸出國家或者地區官方主管部門按照與中方商定的證書樣本檢驗檢疫監管并出具衛生證書。未商定證書樣本的,須按照以下內容檢驗檢疫監管并出具衛生證書:
(1)是野生捕撈的或者來自官方注冊的養殖場、中轉場。
(2)未使用孔雀石綠、惡喹酸、氯霉素、激素等禁用藥物,其他藥物殘留和鎘、鉛等重金屬殘留不超過中國限量標準。
(3)經過監測或者檢測,未發現食源性致病微生物污染。
(4)輸出前臨床檢查,未發現動物傳染病、寄生蟲病臨床癥狀。
(5)適合人類食用。
#05
現場檢疫查驗要求
1.核對貨證:品名、數(重)量、包裝、輸出日期、運輸工具信息、輸出國家或地區、中轉國家或地區、養殖或捕撈方式、運輸路線等是否相符。如果證書標為生鮮品的當視為貨證不符。
2.包裝和標簽檢查:包裝容器是否完好;包裝容器上是否有牢固、清晰易辨的中文或英文標識,標明品名、學名、產地、養殖或包裝企業批準編號等內容。
3.了解運載情況,如裝運日期、途經地點和停留地點、裝卸、換水等。
4.檢查包裝狀況是否有破損,包裝用水或冰、鋪墊材料是否帶有土壤及危害動植物和人體健康的有害生物等法律法規規定的禁止進境物。
5.進行臨床檢查,需要時可以打開內包裝檢查:帝王蟹的健康狀況,主要包括游動是否異常,體表有無潰瘍、出血、囊腫及寄生蟲感染,體色是否異常,是否有黑斑或者白斑、腮部發黑等。
#06
現場檢疫查驗發現問題及處理
1.現場查驗發現有下列情形的,海關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1)發現內包裝容器損壞并有裝載水灑漏的,要求貨主或者其代理人對包裝容器進行整理、更換包裝或者對破損包裝內的帝王蟹作銷毀處理,并對現場及包裝容器等進行消毒;
(2)現場需要開拆包裝加水或者換水的,所用水必須達到中國規定的漁業水質標準,并經消毒處理,對廢棄的原包裝、包裝用水或者冰及鋪墊材料,按照有關規定實施消毒處理;
(3)對發現的禁止進境物進行銷毀處理;
(4)臨床檢查發現異常時可以抽樣送實驗室進行檢測;
(5)對已經死亡的帝王蟹,監督貨主或者其代理人作無害化處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關簽發《檢驗檢疫處理通知書》,由收貨人或其代理人在海關的監督下,作退回或者銷毀處理:
(1)未被列入允許進境水生動物種類及輸出國家或者地區名單的;
(2)無有效檢疫許可證的;
(3)無輸出國家或者地區官方主管部門出具的有效檢驗檢疫證書的;
(4)檢疫許可證上的申請單位、檢驗檢疫證書上的收貨人和貨運提單上的收貨人不一致的;實際運輸路線與檢疫許可證不一致的;
(5)來自未經注冊登記企業的;
(6)貨證不符的,包括品種不符、數(重)量超過檢驗檢疫證書載明數(重)量、謊報用途、無標簽、標簽內容不全或者與檢驗檢疫證書載明內容不符的;
(7)臨床檢查發現異常死亡且出現水生動物疫病臨床癥狀的;
(8)臨床檢查發現死亡率超過50%的。
3.進境口岸海關按照有關標準、監控計劃和警示通報等要求對其實施采樣,對下列項目進行檢驗或者監測:
(1)水生動物疫病、寄生蟲、食源性致病微生物;
(2)獸藥殘留;
(3)重金屬;
(4)其他要求的項目。
其中,實驗室檢測不合格的,國內收貨人或其代理人應當主動召回不合格產品并采取有效措施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