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辦理出口退稅時提示“報關單無電子信息”?可以這樣解決!
發布時間:2021-11-29
申報系統中要求錄入的報關單號規則是21位,即:18位海關編號+0+商品項號,當報關單號填寫錯誤的時候,就會出現無信息這個疑點。假設一張報關單海關編號為371020210214***660,這張報關單內有2個商品項號,如下圖:
第一張報關單的報關單號為:
371020210214***660001,
第二張報關單的報關單號為:
371020210214***660002。
報關單的境內發貨人和生產銷售單位(如下圖)若為兩個不同的公司,即說明這個業務為代理出口。若是屬于代理出口,那么憑代理出口證明信息即可申報退稅,無需報關單信息。代理出口的企業,由生產銷售單位申報出口退稅,在錄入出口明細時,只需錄入“代理證明號”,在“出口報關單號”欄次無需錄入。
注意!代理證明號錄入格式為:代理證明編號+2位項號即可,無需加0哦!若以上情形都已排除,那么可能是沒有電子信息,可以先去檢查電子口岸數據實時查詢狀態,若狀態顯示未成功的可以重新發送。2、點擊“報關單查詢下載” - 輸入報關單號及時間- 查詢,如下圖:3、若顯示出口報關單稅務總局未接收成功的,請點擊“重新發往稅務總局”,等待3個工作日后在電子稅務局查詢該單據狀態。若電子口岸查詢報關單數據實時查詢狀態顯示“稅務總局接收成功”仍沒有電子信息的,出口企業可以進入電子稅務局操作,申請重新發送報關單電子數據。 1、進入電子稅務局- 點擊“我要查詢”- 出口退稅管理,如下圖:2、點擊出口退( 免)稅申報 - 出口信息查詢 - 在線申報,如下圖:3、點擊“新建”- 錄入無電子信息的報關單及相關數據 - 保存,如下圖:4、點擊“數據申報”- 勾選所要申報的數據 – 點擊“正式申報”,待稅務機關審核完成后系統會自動發起補發流程,如下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