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重磅!長榮:“長程輪”宣布共同海損!貨主被坑慘!有鍋一大家起背...
發布時間:2022-04-01
最新消息,3月31日,長榮海運發布公告:長榮屬輪“長程輪”(Ever Forward)在美國馬里蘭州巴爾的摩(Baltimore)港區外發生擱淺,本公司正與相關單位全力協助這艘船舶脫困,并基于船上所有財產之共同利益考量,今(31)日宣告共同海損。3月20日展開,包括清除船身周邊淤泥以提升浮力,調集拖船協助救援,并于當地時間3月29日及30日二度嘗試脫困,但依然未能奏效。擱淺時間已超過18天....
前述船舶救援作業係共同海損行為,考量后續脫困作業的複雜性,長榮將持續投入更多人力、機具與費用協助這艘貨柜船儘速脫離擱淺,并指派共同海損理算人 Richards Hogg Lindley 處理共同海損相關事宜。
長榮吁請船上貨物的貨主及使用艙位的聯營伙伴,依照共同海損理算規則,儘速提供必要之擔保及文件給共同海損理算公司,以便在船舶脫困、貨物到港之后能順利辦理提貨等相關事宜。
“長程輪”共同海損說明
長榮屬輪“長程輪”(Ever Forward)在美國馬里蘭州巴爾的摩(Baltimore)港區外發生擱淺,本公司正與相關單位全力協助這艘船舶脫困,并基于船上所有財產之共同利益考量,今(31)日宣告共同海損。長榮海運子公司長榮香港公司所屬 12,000 TEU 貨柜船“長程輪”于美東時間 3 月 13 日晚間(臺北時間 3 月 14 日上午)離開巴爾的摩港后,在華盛頓附近的切薩皮克灣(Chesapeake Bay)發生擱淺,所幸沒有人員受傷,船只與貨物皆無受損,亦沒有造成污染或阻礙航道,事故原因正由主管機關調查中。這起事件發生后,本公司隨即啟動緊急應變機制,雇用專業救援公司(Donjon-Smit)進行現場勘驗,擬定浮船方案。在當地主管機關核可后,相關作業于 3 月 20 日展開,包括清除船身周邊淤泥以提升浮力,調集拖船協助救援,并于當地時間 3 月 29 日及 30 日二度嘗試脫困,但依然未能奏效。前述船舶救援作業係共同海損行為,考量后續脫困作業的複雜性,長榮將持續投入更多人力、機具與費用協助這艘貨柜船儘速脫離擱淺,并指派共同海損理算人 Richards Hogg Lindley 處理共同海損相關事宜。長榮吁請船上貨物的貨主及使用艙位的聯營伙伴,依照共同海損理算規則,儘速提供必要之擔保及文件給共同海損理算公司,以便在船舶脫困、貨物到港之后能順利辦理提貨等相關事宜。
巧合的是,去年長榮的“長賜輪”也是4月1日宣布了共同海損。向所有貨主開了一個黑色的愚人節玩笑....該輪導致逾400艘往來船只無法通行,導致全球供應鏈受阻。
3月13日,“Ever Forward”輪在美國切薩皮克灣航道外擱淺。該輪主要負責長榮的亞洲往返美東AUE航線。共艙的船公司有EMC、CMA、COSCO、OOCL等。該輪掛靠中國廈門、鹽田、香港、高雄港等。
“Ever Forward”輪實時船舶定位查詢
宣布共同海損。這也就意味著,這次有貨在“長程輪”上的所有貨主們也要一起承擔責任,須提供共同海損擔保之后才能夠拿到貨物,提貨可能需要漫長等待,并且保險清算陷入漫長等待期!
有柜子在Ever Forward上的貨主現在一定很無語。難道是我把船給開進去擱淺的嗎?為什么不去找那些船員和船長負起責任?所幸的是船只與貨物皆無受損,也沒有人員受傷。
簡單解釋一下“共同海損”,General Average,簡稱G/A或GA,是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船舶、貨物和其它財產遭遇共同危險,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造成的特殊犧牲,支付的特殊費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第193條)。共同海損是為了共同安全而造成的損失,所以應由各受益方分攤,而不應由受損失方單獨承擔。
共同海損的成立條件是:
1.船舶、貨物和其他財產必須遭遇共同危險;
2.為了共同安全而采取的措施必須是有意和合理的;
3.犧牲和費用必須是特殊的;
4.采取的措施取得了效果。
在此提醒,有貨物配載該輪而中招的貨主貨代及相關利益方注意了,及時與客戶保持溝通,關注了解后續情況!轉發周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