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品瞞報、電池類產品出口不合規等事故在國內各海關查驗時頻頻發生,近日不少港口和船公司相繼發布相關通知。
寧波舟山港對非法出口煙花爆竹企業
出臺嚴打措施,4月1日起執行
近日,寧波舟山港和浙江易港通聯合發布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對非法出口煙花爆竹行為打擊力度的公告》。
公告稱,自2023年4月1日起,進一步加大對運輸非法出口煙花爆竹進港的相關單位和車輛的限制和處理措施。
具體限制和處理措施:
對非法運輸煙花爆竹集卡實施停牌處理:
停牌天數:《通知單》中首次通報的車輛停牌5天,第2次通報的車輛停牌7天,通報3次及以上的車輛每次停牌10天。如執法部門有其他處理意見,將參照執法部門意見合并執行。
對非法運輸煙花爆竹進港集卡所屬的運輸企業和涉事集裝箱貨代企業(與港口簽訂費收協議的訂艙貨代)實施約談、通報以及業務限制措施:
初次涉及非法出口煙花爆竹的運輸企業和貨代企業將被約談、記錄留檔,同時暫停運輸企業辦理進港證業務10天、提升貨代企業預存款金額10%等。
詳細措施如下:關于進一步加強對非法出口煙花爆竹行為打擊力度的公告
另外,3月8日,廣州南沙港務有限公司公眾號發布了“關于危險貨物瞞報告知書”。
該港口表示一經發現危險貨物謊報、瞞報行為,將終止相關單位業務合作。并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責任、損失及費用。同時將依法上報政府相關部門查處。(詳情:剛剛!這個港口宣布:危險品瞞報將終止業務合作)
《關于重申正確申報貨物信息的告客戶書》
23日,中遠海運集運發布《關于重申正確申報貨物信息的告客戶書》。
告知書稱,近期業內發生多起因危險貨物申報不當引發的運輸安全事件,提請托運人不得瞞報、謊報、誤報、漏報所申報貨物的品名和危險性質級別。
尤其關于鋰電池貨物,并重申無論以何種方式、是否歸屬于危險貨物(根據國際海事危規),只要貨物中含有鋰電池,均須履行托運職責如實申報。
若違反者將依據規定處理,中遠海集運并將對遭受的全部損失和費用向托運方進行追償。
“打擊進出口危險品偽瞞報”專項行動
3月20日,國務院新聞辦舉行“權威部門話開局”系列主題新聞發布會的第11場發布會,介紹“守國門、促發展,為推進中國式現代化貢獻海關力量”有關情況。
會上,海關總署副署長孫玉寧表示,去年以來,受疫情影響,一些進口危險品在口岸積壓,疊加高溫天氣,安全生產風險上升。
對此,海關總署在全國海關開展了“口岸危險品綜合治理”百日專項行動,清理因疫情積壓在口岸的危險品2400多批,查發偽瞞報1600多批,行政處罰案件立案500多起,危險品整體通關時間壓縮60%以上,保障了口岸安全穩定運行。
孫玉寧介紹,隨著經濟加快復蘇和恢復,危險品進出口增量明顯,同時口岸危險品還存在“涉危不報”“高危低報”“多危少報”等違法問題禁而未絕,對海關安全、有效監管提出了嚴峻考驗。今年要主要做好三個方面工作:
一是持續開展集中整治。去年百日行動化解了危險品在口岸滯留風險。今年啟動了為期半年的“打擊進出口危險品偽瞞報”專項行動,堅持“打擊、治理、震懾”相結合,全面加強風險防控、現場監管、后續稽查,完善監管鏈條,實現全國海關執法“一盤棋”。同時,加強執法聯動,與相關部門共同筑牢安全監管“一張網”。
二是推進常態化治理。要把專項行動中形成的好經驗和做法固化下來,作為常態化的治理措施,防止口岸滯留現象反彈,保持打擊偽瞞報的高壓態勢,讓守法者便利通暢,讓違法者寸步難行。同時,提升危險品進出境監管效能,深化危險品監管檢驗模式改革,目前已經在上海等五個口岸開展試點,近期將在總結評估的基礎上向全國推廣。
三是防范重大安全風險。具體講,就是做好口岸危險品綜合治理工作的同時,還要聚焦口岸的衛生檢疫、動植物檢疫、食品安全、執法作業安全和實驗室安全等重點領域,要反復抓、抓反復,持續做好安全風險隱患的排查、排序和排除工作,堅持預防為主,守牢安全底線和監管紅線。
再次提醒廣大發貨人,不能危險品瞞報,務必如實申報!!瞞報很可能導致嚴重事故,面臨巨額罰款,嚴重者將承擔刑事責任等!轉發周知~